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一直有一个想法。也许能刺激水区的水量。
整理时间:2014-03-29 00:09 热度:°C
【楼主】2014-03-27 18:04
»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一直有一个想法。也许能刺激水区的水量。
水区现在的水量是大不如前了。联系到隔壁某贴某楼被禁言,缘由就是大放厥词说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允许异议的强权国度里~~
要是禁言/NUKE之前,做出禁言决定的版主建立一个帖子,由另外一个版主开始审判,由系统随机抽取2,4,6名在线用户作为陪审员与版主组成合议庭,允许被禁言人反驳或者找帮手(律师)。最后判决是否禁言,要写明判决依据,判决结果。
然后版主编辑帖子在主楼更新判决结果,解除贴子锁定,放开讨论。
这样一来水区是否会热闹很多?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5
条文法还是案例法呢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5
好麻烦,而且会滋生各种公报私仇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5
想法很好,但是你让官老爷们的官威放哪?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5
nuke还行,禁言算了吧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6
行使权力
特别是不受约束的
是有快感的
体会体会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7
不能随便砍人还当版主干嘛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7
这是暗杀与鞭尸的区别。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8
那不是闲的 上个论坛还得找人辩护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8
官威何在?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9
30秒能决定的事情,你要搞3个小时。而且还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
网友评论2014-03-27 18:09
私人论坛,爱来来,不来滚
网友评论2014-03-27 18:10
我说句实话,看了许多版主简单粗暴的执法以后深深觉得,其实很多人手上掌握了一点点能支配别人的能力以后就扭曲的不行~
你要管理别人就应该说出个123来,哪怕是我国的政法体制遭到无数诟病,其体面程度也远在论坛版主之上。
网友评论2014-03-27 18:11
Reply to Reply Post by zhuang87 (2014-03-27 18:08)
本来来水区就是图个乐子,直接和版主对喷不是更刺激,也能让版主展示一下之所以能高人一等的能耐嘛~
网友评论2014-03-27 18:12
你用了半天努力写了一万多字发上去,版主只需要右键点一下就没了,也许仅仅是因为版主看你不爽
网友评论2014-03-27 18:12
Reply to Reply Post by llyyxx2 (2014-03-27 18:09)
30秒能决定的事情搞成3个小时,这就是流量啊,你一个论坛难道还嫌事情少么?
网友评论2014-03-27 18:13
Reply to Reply Post by 不动冥王霍金 (2014-03-27 18:12)
但是照我说的这样一来,版主就不可以肆意妄为了。
网友评论2014-03-27 18:13
屁民有参与的权利???
网友评论2014-03-27 18:16
Reply to Reply Post by zhuliguang (2014-03-27 18:05)
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首先论坛版规必须是最核心的依据,无论辩论的过程如何,核心问题就是“行为到底是否触犯版规”以及“是否触犯到版规中所规定的禁言/nuke”标准。
实际上,无论是成文法国家的高等法院的案例指导制度还是判例法国家的制定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能简单的将两者割裂开来看待。
网友评论2014-03-27 18:17
Reply to Reply Post by CNMgt1573 (2014-03-27 18:13)
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2名陪审员反对审判长的意见将案件提交给审判委员会的案子,如果你对中国的法院存在偏见的话,也只能说是你懂的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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