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mIy微民网,让世界倾听微民的声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主页 > 大杂烩 >

【我知道你们很专业】 中国二战劳工在国内法院诉日企首次立案,日本政府称日中之间不存在索赔权问题,将在各种层面对中国开展工作。

整理时间:2014-03-18 23:48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2014-03-19 16:57

» 中国二战劳工在国内法院诉日企首次立案,日本政府称日中之间不存在索赔权问题,将在各种层面对中国开展工作。
    http://world.huanqiu.com/exclusive/2014-03/4913640.html
    
    来自北京的牟汉章、张世杰等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26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日本企业。这些原告是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原三井矿山和三菱矿业做苦役的中国受害劳工及遗属,被告是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这是二战中国劳工在中国起诉日本加害企业首获立案受理。
    
    二战时期,日本一些企业觊觎中国劳动力,于是派代表向日本政府提出将中国人强掳至日本为企业做苦役的要求。而日本政府认为让中国人为日本企业做苦役,既有利于其在日本推行全民参战的国民总动员方针,也有利于其对中国的掠夺。1942年11月27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关于向日本内地输入华人劳工的决议》。1943年4月至1945年5月,38953名中国劳工分169批被日本侵略军武力抓捕后,押送至日本35家企业至少135个作业场所做苦役。被抓捕的中国劳工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11岁,30岁以下者居多。多数中国劳工在日本投降后回国,但共有6830名劳工死亡。
    
    此次作为原告的中国劳工的主要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中文媒体以及《朝日新闻》、《每日新闻》、《读卖新闻》等日本媒体上,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广告。另外,被告要按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赔偿金。
    
    
    早在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在中国劳工诉日本西松建设株式会社索赔案的终审判决中,就确认了日本企业的加害事实,但以中国人已放弃索赔请求权为由,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内的相关日本企业的法律责任。
    
    《环球时报》记者采访了中方的代表律师康健。康健表示,“日本法院关闭了司法解决的大门,中国法院开启了司法解决的大门,这就是这次立案的意义。这对维护公平正义是很重要的,二战劳工赔偿案是无国界的。这是对人权的严重侵害。这次中国法院开启了司法解决的大门,对受害者来说是很大鼓舞”。在18日的发布会上,88岁的张世杰及其家属也来到现场。张先生的儿子张杨代表父亲发言说,父亲对当年的事情一直记忆犹新,听到了立案的消息,非常的激动,在家里的时候还跟子女们说:“可有救了,可有盼头了”。
    
    对此,日本共同社认为,日本企业强制中国劳工诉讼在中国国内被受理还是首次,这表明中国政府对民间诉日赔偿请求表示认同。其他中国受害者也有可能通过个人向中国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中日关系势必恶化。
    
    
    北京法院受理二战中国劳工诉讼 日称不存在索赔
    http://news.sina.com.cn/c/2014-03-19/151529745091.shtml
    
    中国网3月19日讯 据共同社消息,针对二战被强掳的中国劳工向日本企业提起索赔诉讼被北京法院受理一事,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19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可能会引发中国国内出现其他类似诉讼”,担忧日中关系将受到影响。
    
    菅义伟表示:“关于强掳中国人并强迫他们劳动的问题,日本政府认为很多人身陷不幸是不能否认的。虽说是在战争这一特殊状况下,但给很多人带来难以承受的苦痛和悲伤,这是遗憾的。”
    
    菅义伟还提到中国政府在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一事,强调“日中之间不存在索赔权问题。将在各种层面对中国开展工作”。
    
    外务省官员也就诉讼被受理向媒体表示“遗憾”。
    
网友评论2014-03-19 16:57


    日媒抱怨中方受理劳工案或致中日关系恶性循环
    http://world.huanqiu.com/exclusive/2014-03/4915168.html
    3月18日,北京市法院受理了37名中国劳工及遗属集体诉讼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和日本焦炭工业两家企业,要求索赔。日本共同社3月19日抱怨称,中方受理上述诉讼案或导致中日关系陷入恶性循环,并再次搬出《中日联合声明》先关内容,贼喊捉贼似的喊冤称,“日方可能不得不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共同社3月19日报道称,北京市法院受理此案后,预计未来中国各地类似诉讼还将出现。除钓鱼岛问题外,中日双方在强掳案上的主张也严重对立,很可能将陷入双边关系愈发恶化的“恶性循环”。
    
    报道援引日本外务省报告和原告方资料称,参与强掳的日本企业共有35家。包括此次诉讼的2家日企在内,受害者总计约达3.9万人。每次提起类似诉讼并作出判决,中国国内都可能会掀起追究日本责任的呼声,中日关系“可谓是面临新的隐患”。
    
    
    有关“二战”期间被日方强掳至日本的中国劳工及其遗属集体起诉日本企业要求赔偿一事,虽然在1972年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本的政府间索赔,但并不代表个人。然而日本政府却屡次把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作为“挡箭牌”,宣称中日之间的索赔权问题已不存在。
    
    这家媒体19日再次搬出所谓的“佐证”称,由于中国政府在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日本政府认为“日中之间不存在索赔权问题”(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语)。对于中方领导层接连不断的对日批判,日本政府可能“不得不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该媒体还试图发出“警告性的预测”称,因索赔诉讼而担忧中国风险因素的日企将进一步减少对华投资,甚至可能加速撤离中国市场。
    
    此外,报道还称,中国政府此前一直采取一定程度上“把政治和经济分离”的战略。如果在政治关系陷入僵局的情况下,中日双方的经济也受到冲击,支撑中日关系的基础将受到重创。
    
    实际上,日方所指的是1972年宣布中日邦交正常化时,中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这一直被日方作为“挡箭牌”。但就这一问题,本次诉讼律师团成员之一康健律师曾对媒体明确表示,这明显是狡辩,当时的《中日联合声明》只是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索赔,但不代表个人。
    
    同时,也早有评论指出,日本媒体所称的中国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已经放弃对日索赔是站不住脚的,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是着眼于两国人民友好相处作出的政治决断。但是,国家放弃对国家之间的“战争赔偿”,并不等同于民众受害者放弃了个人追索“受害赔偿”的权利。
    
    另一方面,日本《产经新闻》3月7日曾报道称,中国劳工此次还有可能将日本政府推向被告席,此案如果被中方法院受理,将是日本政府第一次坐上被告席。对此,原告团的中方律师童增就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的理由进行说明称,“当时的日本企业都是按照日本国策行事的,将日本政府推上被告席理所当然”。
    
    早在1992年3月,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就曾表明态度强调,“二战”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然而日本不顾中方多次严正交涉,却对这一条款任意进行非法的、无效的解释,中国对日方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2月26日的记者会上重申,强征和奴役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和殖民统治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中方敦促日方本着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对待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相信中国有关法院会依法处理有关诉讼。
    
网友评论2014-03-19 16:59


    当时不要,现在又反悔了又去要?当时全统计了赔款不好吗?
    
网友评论2014-03-19 17:01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唯一的暖暖 (2014-03-19 16:59)
    中日联合声明里说明了放弃的是国家间的赔偿.
    民间和个人依然可以向日本政府及企业索赔.
    
    留了个口子.
    


网友评论2014-03-19 17:01


    放弃国家索赔,民间的话受制于日本那个追诉时效:1、死刑的追诉期为三十年2、无期徒刑为二十年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4、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5、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五年6、罚金(属于财产刑)的追诉时效为三年7、拘留、罚款时效为一年。
    
网友评论2014-03-19 17:02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唯一的暖暖 (2014-03-19 16:59)
    
    政府放弃不代表民间也放弃啊。
    
网友评论2014-03-19 17:03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天之风 (2014-03-19 17:01)
    现在是在国内法院起诉日本公司或政府.
    要看中国的法律怎么规定了.
    
网友评论2014-03-19 17:06


    又是威胁在华日企撤资
    
    能来点新鲜的不
    
网友评论2014-03-19 17:07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学术自由李森科 (2014-03-19 17:06)
    11区也只能这样了,
    不然,还能怎么样呢?
    
网友评论2014-03-19 17:1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学术自由李森科 (2014-03-19 17:06)
    
    在华日企因为这就撤资那确实是挺符合日本人毫无远见的本质的。
    
网友评论2014-03-19 17:5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zongpo1997 (2014-03-19 17:02)
    
    
    政府放弃了,那民间找放弃掉的政府赔啊!政府不是为人民服务吗?
    
网友评论2014-03-19 17:53


    Reply to Reply Post by dj1988 (2014-03-19 17:01)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没说政府和民间分开。个人认为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要国家出马的。
    
网友评论2014-03-19 18:18

中国二战劳工在国内法院诉日企首次立案,日本政府称日中之间不存在索赔权问题,将在各种层面对中国开展工作。
    要怪就怪当时国家层面做了表率放弃了赔款。现在想起来再打官司人家根本就不刁你
    
网友评论2014-03-19 18:25


    找光头的政府吗
    
网友评论2014-03-19 18:26


    好像进来了奇怪的生物
    
网友评论2014-03-19 18:27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唯一的暖暖 (2014-03-19 17:50)
    
    原来你是这么理解为人民服务的。
    
    想喷TG或者体制问题何必遮遮掩掩的?
    
网友评论2014-03-19 18:29


    Reply Post by 唯一的暖暖 (2014-03-19 17:53):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没说政府和民间分开。个人认为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要国家出马的。
    政府能代替民间发表声明么
    


网友评论2014-03-19 18:32


    有精日混进来了
    
网友评论2014-03-19 18:38


    日企不撤资才是傻瓜。现在摆明了是要让一些日资企业滚蛋给国企腾位置
    要不然还有人认为这件事真的是为了国际公义?
    
网友评论2014-03-19 18:45


    Reply Post by 学术自由李森科 (2014-03-19 17:06):
    又是威胁在华日企撤资
    能来点新鲜的不
    赶紧滚,永远别回来
    

    
    
    

上一篇:绝对好停车。
下一篇:没有了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2年2月8日 苏ICP备120300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