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
整理时间:2014-03-02 21:36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4-02-24 18:28
» 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
克强 发话了 是不是 挺 余额宝的 如果是的话 好牛B 有魄力啊
网友评论2014-02-24 18:30
然后推出一系列限制管理措施,使市场发展有法可依
网友评论2014-02-24 18:30
李克强找马云谈过话,我觉得是挺的
网友评论2014-02-24 18:32
法无禁止即可为
没错
问题是现在要出台个法律可能是很严肃,出个法规治你不要太简单
银行不也只是在喊证监会出法规约束余额宝么
网友评论2014-02-24 18:33
央视的意思可未必是中央的意思,打小九九的不要太多。反正我挺余额宝,今天转入两万
网友评论2014-02-24 18:33
好好的一个东西
在微民网
从新新事物
变成讨论焦点
最后变成某些傻逼屌丝刷存在感的工具,动不动就是死,被国家扼杀,触动银行根本,摇旗呐喊上蹿下跳当猴子,
中国金融比美国牛逼?美国的银行业有没有被类似的东西击垮? 说到底就是以前利息给你3分 放贷给你8分,自己吃5分的好日子被动摇了,有竞争了呗。
前排压惊。。我先存个1万。
网友评论2014-02-24 18:39
我看成禁止无法王……
网友评论2014-02-24 18:42
不管禁不禁止,都不说微民网说了算的事情
神仙打架,老百姓看看热闹就行了
网友评论2014-02-24 18:44
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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