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道德困境的讨论,有着两种路径。
一种路径认为,一种行为之道德与否仅仅取决于它所带来的后果,正当的行为就是人们经过综合考虑之后所作出的、任何能够产生事物最佳状态的行为。
另一种路径则认为,从道德上来说,结果并不是我们应当关注的全部。某些义务和权利应当受到我们的尊重,而这样做的原因并不依赖于社会性的后果。那么道德究竟是计算生命、权衡得失,还是某些道德责任和人权是根本性的,以至于它们超越于这样的算计?为了回答好这个问题,作者介绍了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
边沁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使快乐总体上超过痛苦。对边沁而言,正当的行为就是任何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他所说的功利,意指任何能够产生快乐或幸福、并阻止痛苦或苦难的东西。使功利最大化不仅是个人的原则,同时也是立法者的原则。一个政府在决定要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和政策时,应当去做任何能够使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幸福最大化的事情。
对边沁的反驳:
反驳1:个体权利
许多人认为,功利主义最明显的缺陷在于,它没有尊重个体权利。由于仅仅考虑满意度的总和,它可能恣意践踏了个体人民。作者举了在古罗马将基督徒扔给狮子以娱乐围观观众,以及为了多数人的利益是否能严刑逼供的例子来说明功利主义的缺陷。
反驳2:通用货币价值
我们是否可能将所有道德中的善都转变成一种单一的货币价值,而在此转变过程中却不丧失某些东西呢?答案显然是不可能的。作者举了一个菲利普·莫里斯烟草在捷克所犯的一个低级错误的例子。由于吸烟会使医疗费用上升,捷克政府准备提高烟草的税额。为了阻止税额的增加,菲利普·莫里斯烟草成立调查团,该调查团的报告指出,尽管烟民在世期间会在预算中花费更多的医疗费用,可是他们死得早,因此能够给政府在医疗、养老金以及养老院等方面节省数目可观的费用,并最终能为国库带来1.47亿美元的净收入。可以想象,这样的报告一经出炉会遭到怎样的结果。菲利普·莫里斯烟草的首席执行官为此公开道歉“这一研究体现了一种彻底的、不可接受的、对人类基本价值的漠视”。
对边沁主义的改进
密尔试图通过将功利主义改写成一种更加人性化、更少算计的学说。他认为维护个人自由和反对权会导致最大的人类幸福。同时,密尔提出存在着更高级的快乐。
约翰·罗尔斯假设我们聚集在一起,在“无知之幕”—我们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们的阶级、性别、信仰、健康与否等等—之中选择各种原则,我们实际上就会从一种原初的平等状态进行选择。因为没有人会有一个更高的讨价还价的地位,那么我们所同意的各种原则就会是公正的。这就是罗尔斯的社会契约理念,一种假想的、在平等的原初状态中所达成的协议。从这种假想的契约中会产生两种公正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
第二个原则是
对于由于才能和天赋所带来的不平等,罗尔斯支持一种差异原则,他不支持给那些天赋者们制造障碍,但是。
让我们来考虑四种不同的分配公正理论:
1.封建制度或种姓制度:基于出生的固定等级制;
2.自由之上主义:拥有形式上的机会均等的自由市场;
3.精英统治制度:拥有公平机会均等的自由市场;
4.平等主义:罗尔斯的差异原则。
罗尔斯认为,前三种理论将分配份额建立在那些从道德上看来具有任意性的因素之上——要么是社会和经济的优势,要么是自然才能和能力等。只有差异原则避免了将收入和财富的分配建立在这些偶然性基础之上。对罗尔斯的反驳主要集中在激励和努力上。那些天赋者如果不发展自己的天赋,或者他们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天赋,我们该怎么办呢?
罗尔斯在《正义论》的著作中,对自由市场经济的积极倡导者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观点提出了一个我们经常忘却的真理:事物所是的方式,并不决定它们应当所是的方式。撸主是说吃人肉事件么大部分人现在也就打打嘴炮,真到了自己头上,选的比谁都快功利主义盛行的今天 我们都被践踏哈佛公开课,公正,如何是好
有一节课就是讲这个困境的杀掉程心,拯救太阳系!战争时候杀小日本算么
这不是《天与地》么有个什么什么滑板就是说的这个事。
如果你在海难中发现一个人身上带了滑板,你去吧滑板抢了过来,然后那人死了,你活着, 你无罪的。
还有次看金田一也是,几个人困在山洞,最后被1个人吃了,出来后无罪释放。。。。。。经双方同意的吃人:两个成人之间相互同意的同类相食,向自由至上主义的自我所有权原则以及由此得出的公正观念,提出了一种终极性的考验。如果自由至上主义的主张是对的,那么禁止达成同意的食人的法律就是不正当的,是对自由权利的一种侵犯。康德为义务和权利提供了另一种可选的论证,它并不依赖于我们拥有自身这样的观念,也不依赖于我们的生命和自由是来自上帝的礼物这样的主张;相反,它依赖于这样一种观念:我们是理性的存在,值得拥有尊严和尊重。康德是强有力地将公正与道德和自由联系起来的倡导者。然而,他所提出的自由观念,远比我们在市场上买卖东西时所行使的选择自由要更加苛刻。康德认为,我们日常所认为的市场自由或消费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它仅仅在于满足我们事先并没有选择的各种欲望。根据康德的思想,自由地行动就是自律地行动,自律地行动就是根据我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听从于本性或社会传统的指令。
根据康德的理论,一种行为的道德价值并不是由随之而来的结果所构成,而是由完成这一行为的意图所构成,重要的是动机,而且这种动机必须是特定种类的。
现在我们可以明白康德所说的那种道德和自由之间的联系了。有道德地行动意味着出于义务——为了道德法则而行动。道德法则由一个绝对命令所构成,即一个要求我们尊敬地将他人当作目的本身而加以对待的原则。只有当我的行为与这个绝对命令相一致的时候,我才是自由地行动。
康德反对功利主义,支持一种基于社会契约的公正理论。但是,他的这个社会契约是一种假想的社会契约,这种假想的、集体同意的行为是任何一项公共法律的公正性的试金石。那还要法律干嘛?极限的困境下,没有道德也不需要道德,只有自然法则楼主我跟你说,微民网里全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无脑粉,你讨论这些又个毛用。
敢质疑辩证唯物主义?“你这是质疑辩证法,你这是质疑唯物主义”,就是这群人的嘴脸
有个什么什么滑板就是说的这个事。
如果你在海难中发现一个人身上带了滑板,你去吧滑板抢了过来,然后那人死了,你活着, 你无罪的。
还有次看金田一也是,几个人困在山洞,最后被1个人吃了,出来后无罪释放。。。。。。
那时因为霓虹有条法律叫紧急避难法
极限的困境下,没有道德也不需要道德,只有自然法则 Post by Croonia (2012-09-11 18:11)
现在是信息时代
知识是不断更新的
就像你的软件不能
多数原则在基本权利面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