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义务。?
整理时间:2014-04-17 10:54 热度:°C
【楼主】2014-07-21 07:12
» 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义务。?
看到上海这个几大洋快餐的供应商出现这么大的问题,有可能,监管从来就没有到位过。我在想,我们是不是要求高了一些啊?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监管的义务啊?只有落在纸面上的成文法规定才可能形成义务这种必须履行的东西吧?露珠法盲啊,我们那种法哪一条写到了?求科普。不要说嘴炮跑几圈执政为民或者为人民服务这种了,敢说你们也不敢信。
网友评论2014-07-21 07:16
任何管理体系都有供应商管理这一块吧,每次审核也都是重点啊。
网友评论2014-07-21 07:17
他们可以派人监督。。。不过只能决定买不买
网友评论2014-07-21 07:21
不管是哪出问题
政府部门都有监管的责任
所以 只要出问题 就可以说监管不到位....
网友评论2014-07-21 07:34
Reply Post by _oneday_ (2014-07-21 07:21):
不管是哪出问题
政府部门都有监管的责任
所以 只要出问题 就可以说监管不到位....
明明是自己黑心,怎么怪监督不到位?一个城市一共才几个人监管,怎么查得过来。
网友评论2014-07-21 07:36
中国法律对这些作假罚的太轻了特别是这些大企业,小作坊倒是很乐意抓
网友评论2014-07-21 09:18
Reply Post by 全凭三寸烂舌头 (2014-07-21 07:34):
明明是自己黑心,怎么怪监督不到位?一个城市一共才几个人监管,怎么查得过来。
那么要监管何用?干脆改成罚款业务员算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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