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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动】 见义勇为被拘大学生离深返乡

整理时间:2014-04-17 00:00 热度:°C

【楼主】2014-07-18 16:01

» 见义勇为被拘大学生离深返乡
    夜遇女子遭猥亵,大学生小涂见义勇为,致实施猥亵的保安受伤,小涂被刑拘。此事经南都报道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警方亦撤销该案,小涂被无罪释放,不会留下案底。
    
     夜遇女子遭猥亵,大学生小涂见义勇为,致实施猥亵的保安受伤,小涂被刑拘。此事经南都报道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警方亦撤销该案,小涂被无罪释放,不会留下案底。
    
     昨日下午,小涂和母亲、同学一起乘坐火车返乡。尽管深圳有企业愿意提供岗位,热心人愿意对他进行资助,但经过此事,小涂觉得“还是老家好”。以后还来深圳吗?小涂说,再说吧。
    
     以后还来深圳吗?小涂:再说吧
    
     在前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南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欣之就呼吁,小涂既然是来深圳找工作的,希望深圳企业能留下这个好小伙。
    
     昨天,家乐福深圳公共事务部经理莫泽辉给南都记者打来电话,说小涂既然来深圳找工作,说明对深圳是充满希望的,不能带着失望离开,愿给小涂提供一个储备干部的工作岗位。这个岗位专为应届生提供,经过6到8个月的执业培训,掌握相关技能,再通过考核就可晋级。
    
     还有企业致电南都称,看到小涂的家庭经济条件不佳,愿切切实实地给小涂一些经济方面的资助。
    
     不过,虽有盛情,小涂和同学以及母亲,还是做出了离开深圳的决定,昨日下午就乘坐火车离开了深圳。
    
     小涂的母亲说,事发后,小涂刚被带到派出所的时候,保安的朋友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威胁小涂,说出要让小涂横着出派出所之类的话。此番小涂虽然出来了,他们仍然担心会遭到对方的报复,对小涂在深圳的安全有担忧。
    
     而小涂也不愿意留在深圳。他说经过这件事后,觉得还是“老家好”,想回老家找工作。当被问到以后还来不来深圳,他说,再说吧。
    
     保安称小涂是多管闲事
    
     因为猥亵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保安宋某要,目前因左腿胫腓骨骨折,昨日仍在医院治疗,尚未执行拘留。
    
     在医院,宋某要告诉南都记者,他一直觉得小涂不是见义勇为,而是多管闲事。
    
     宋某要强调说,他当晚与女网友第一次见面,喝酒后,送女网友回家。在这个过程中,确实有对女网友进行拉扯和搂等动作。
    
     但宋某要称,这名女网友并没有反对。后来两名男青年上来问要不要帮忙的时候,女网友也根本没有应答。两名男青年就上来拉他,纯属多管闲事。
    
     但女网友刘小姐则指控宋某要猥亵,并称当晚是在向小涂求救后获得小涂帮忙。对此,宋某要表示,刘小姐是与对方串通在一起,要替小涂洗脱罪名。
    
     而刘小姐是他的网友,为何要和小涂方面的人串通替小涂洗脱罪名呢?宋某要则表示他也不清楚。
    
     宋某要提供的刘小姐与他的聊天记录显示,刘小姐认为小涂是为了她而被抓,且她不希望事情搞大,不想配合接受媒体采访,希望他能主动撤诉,不然只能配合接受采访。
    
     刘小姐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小涂是为救自己被抓,她为此反复与宋某要沟通,希望宋某要能谅解小涂,但对方要求承担其医疗费等,开价太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这才向媒体求助。
    
     刘小姐还告诉南都记者,从最初被带到派出所,以及此后的多份笔录中,她都明确表示宋某要对她实施侵犯猥亵。
    
     南都记者 李亚坤
    
     辩论
    
     正当防卫or防卫过当?
    
     此案引发广泛热议。虽然最后检察院不予批捕,南山警方也撤销案件,认为小涂是见义勇为。但警方还是认为小涂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况,只是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同时警方也不予国家赔偿。
    
     那么小涂的行为是不是防卫过当?
    
     刑诉法教授洪道德:
    
     警方办错案 要看防卫过程而非结果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小涂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南山警方办了错案。
    
     他分析说,防卫过不过当,要看防卫与不法行为是否大致对等,如果人家是赤手空拳,你一枪把人打死,这是防卫过当。如果双方都是赤手空拳,这个时候踢出一脚,是正当防卫,至于结果,这是谁也无法把控的。他表示,南山警方错就错在,不是看防卫的过程,而是去看防卫的结果,认为把人踢伤了,就是防卫过当。
    
     他还表示,此案的另一错误在于,涉事保安已涉嫌猥亵妇女,理应予以立案调查,而不是以行政处罚代替。警方应该向小涂以及社会公开道歉,同时主动对当事人进行国家赔偿。
    
     南山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
    
     案件有具体情况 警方处理没错
    
     南山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此案来看,一方面是女网友与保安之间的关系,双方在喝酒时曾有合影,又是网友约会,较为亲密,因此对于两人之间的关系需要时间来调查确认。另一方面,此案的审查过程中,小涂开始并不承认踢了人,但是对方明显又受了伤,因此他们认为小涂存在隐瞒掩饰,这影响了他们对小涂证词的采信。
    
     该名负责人认为,此事还是要回到具体的案情中,才能了解案情全貌。他认为,专家未经过阅卷,没有了解到案件的全貌。警方对该案的处理并没有错。
    
     声音
    
     深圳市多名人大代表关注此案:
    
     惩治坏人时,不能让好人流泪
    
     深圳市多名人大代表亦关注到此案。深圳市人大代表廖海兰告诉南都记者,她知道此事后,很担心这个见义勇为的大学生,一方面他以后的人生轨迹可能受影响,另一方面会产生不好的社会效果。她把这一消息发到人大代表们的网络群组后,也引起代表们的强烈反响。
    
     市人大代表朱玉童称,看到此案的相关报道后,多名人大代表都通过网络群组发表意见,认为要最大限度保护见义勇为的热情,好人需要法律的保护。市人大代表杨勤也认为,司法效果要与社会效果统一。
    
     廖海兰介绍说,人大代表不干涉司法,但有监督职能。据悉,人大代表们通过与检察院共建的网络群组进行讨论,针对此事进行监督。前日下午,获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小涂被释放后,深圳市多名人大代表亦对此表示肯定。“惩治坏人的时候,不能让好人流泪。”廖海兰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对南山检察院的做法感到很欣慰。
    
网友评论2014-07-18 16:02


    希望能继续跟进,不让好人流泪!
    
网友评论2014-07-18 16:04


    好长.AVI
    
网友评论2014-07-18 16:06


    呵呵,不说啥了,省得被喷法盲…
    
网友评论2014-07-18 16:06


    首先还是需要普及法律知识,那个大学生法律意识好点就不会出现不利于他的供词。
    
    
    当然在刑拘那种情况下,反正我是没法保持这么理智的
    
网友评论2014-07-18 16:07


    前两天那种诱供方式不经预防针有多少人敢说自己不会掉进去的。。。。
    
网友评论2014-07-18 16:08


    呵呵,劣币驱逐良币的节奏啊
    
网友评论2014-07-18 16:09


    这保安说的话简直不要一点b脸
    
    被记者当场打脸
    
网友评论2014-07-18 16:09


    看保安这底气,不走还真的等收尸了
    
网友评论2014-07-18 16:13


    几时整顿下深圳南山的公安, 我也觉得他们,压根都不知道忙什么. 有次南山的公安在南方科技大那说, 我只管园区的规定,国家规定我不知道. 风气这么烂, 反正我是不指望了.
    
网友评论2014-07-18 16:13


    上次说国家对见义勇为态度不怎么好,被喷了好多页,说是自己冷漠怪体质。
    经过学习,我现在觉得国家做得很好,人家都无罪释放了,还不保留案底。
    这说明国家不会冤枉好人的。
    
网友评论2014-07-18 16:15


    这种帖子就别转了,给KBLAWYER嘲讽的机会有意思吗?文中那个法学专家看出来也是法盲,防卫过当都不清楚,就来大放厥词,给法中国法制拖后腿,得来水区接受教育了。不懂得控制力道的防卫算个p的正当防卫
    
网友评论2014-07-18 16:16


    今天也要日常中国法律
    
    这年头大马桶吊炸天,直接把法学专家打成法盲,需要上网下马桶接受水区人民的再教育。
    


网友评论2014-07-18 16:17


    Reply to Reply Post by wenghanbing (2014-07-18 16:06)
    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出现不利证据呢~
    
网友评论2014-07-18 16:18


    没钱你扶什么老人,不会点穴你管什么闲事,有事找警察知道不?然后三天两头有人上来哭诉警力不足,完美无瑕无懈可击
    
网友评论2014-07-18 16:19


    Reply Post by 三硝基甲苯飞冰 (2014-07-18 16:09):
    
    看保安这底气,不走还真的等收尸了
    
    地头蛇向来很难缠。
    
网友评论2014-07-18 16:22


    马桶高大上
    法学家是法盲
    
网友评论2014-07-18 16:22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奥金骑士 (2014-07-18 16:17)
    
    第一个出现这个见义勇为的帖子里有公安和律师同志回复了···但是我忘了···
    
    
    大概就是不要承认有伤人意识,就是为了阻止对方行凶,拉开对方的行为。
    
网友评论2014-07-18 16:24

保安就是那么牛
    大学生踢伤“色狼”遭刑拘,见义勇为何以成为“技术活”?
    
    2014年07月17日 22:52:12 来源: 新华网
    
    
    分享到新华网深圳7月17日新媒体专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吴俊 冯璐)来深圳打工的大学生小涂,因为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踢伤“色狼”,被刑事拘留14天;而“色狼”仅被行政拘留5天,且由于腿伤未愈至今没有受罚。小涂已于7月16日被从看守所释放。“跑偏”的事情得以纠正,但人们对于此案的关注并未消散,一些困惑仍然有待深圳警方回应。
    
    大学生见义勇为反遭刑拘,网民鸣不平
    
    7月1日,深圳世界之窗园区保安宋某约见深圳女网友刘某,宋某带着刘某从员工通道进入世界之窗。晚上11点,宋某在送刘某回家的路上对其上下其手。路过的大学生小涂出手制止,在与宋某搏斗过程中,用脚踹了宋某的左小腿一脚,导致宋某小腿胫、腓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深圳市南山区警方侦查认为,小涂在制止侵害过程中,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7月2日,小涂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而宋某直到7月12日才被南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7月16日,南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涂为保护他人免受伤害,采取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为过失致人轻伤,“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对其不予批准逮捕”。南山警方于7月16日将小涂释放,并表示将配合相关部门对小涂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
    
    见义勇为的壮举反倒成为获罪之因,被羁押整整14天后才重获自由,小涂的遭遇经媒体曝光后,网友纷纷为其鸣不平。
    
    网民“喂鱼007”说,关了14天,见诸报端了才放人。这是在时下道德沦丧的社会伤口上再撒一把盐。网民“小杉妖MGL”说,这件事把已经很脆弱的道德水平又拉低了,不仅不敢扶老人,现在见义勇为也不敢了。
    
    小涂妈妈痛心地说:“我儿子到底犯了什么法,被关了十几天。做了好事还这样,以后再没有人做好事了。”
    
    与小涂的遭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宋某因为还在医院住院治疗,至今没有受到任何惩处,警方认为其“仍有残废的可能”,目前“不宜收拘”。令一些网友感到气愤的是,宋某还向小涂索赔5万元,后又认为小涂必须承担他全部的医疗、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估计至少要十几万元。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7月17日在医院采访了宋某,宋某说:“行政拘留通知书我也收到了,但是我当时就扔掉了,也没有签名,因为我不认。”对于涂某被释放,宋某表示不满:“没有我的谅解,没有了解我的意见,钱也没赔我,说放人就放人了。”
    
    作恶之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人刘某说她想不通,为此她多次向警方提出,要追究宋某对她实施猥亵的法律责任。宋某得知刘某的诉求后,在7月11日发来威胁短信,称也要她“尝尝断脚的滋味”。
    
    “见义勇为”认定为何如此艰难?
    
    “这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二十年才发生一次。”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副局长张欣之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这一事件。张欣之认为,南山警方在处理这一事件的过程中,程序上不存在任何瑕疵。之所以不能在最初就认定其见义勇为,是因为“判断不能走在证据前面”。
    
    据此案办案民警张晓东介绍,警方对当事人涂某、宋某、刘某各进行了5次询问,当事人的回答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例如涂某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用脚踢了宋某,后来说出于“本能反应”踢了宋某,再后来又说“很大力踹了一脚”,因此警方认为涂某的回答不足以采信,对其自己描述的见义勇为等情节也不予采信。
    
    那么,警方不相信涂某的“供述”,为何相信宋某的陈述的呢?7月1日晚23时左右,宋某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人打伤,然后前往医院治疗。记者在宋某次日上午10时所做的笔录当中看到,宋某只字未提猥亵妇女的情节。据办案民警介绍,宋某还提供了当天晚上他与刘某参加活动时的多张合影,表示她与刘某已经“很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宋某的陈述与其出具的病历和显示其骨折的X光片相符,警方认为宋某的陈述可以采信,在进一步掌握其他证据的前提下,警方对涂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7月12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警方调阅了案发现场及附近的大量监控录像后,于7月12日再次对宋某进行询问,宋某首次承认了猥亵情节。警方认为宋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妇女,于7月12日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暂不执行,待其伤势恢复可予以羁押时,再予以执行行政拘留。
    
    专家:对见义勇为者少一些“技术要求”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件“如果宋某没有受伤就简单得多了”。言下之意,见义勇为者一定要掌握“力度”和“尺度”,否则一旦“失控”,义举也会成为犯罪之举。
    
    不少专家指出,在中国历史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故事一直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与其在“尺度”和“技术标准”上求全责备,不如对见义勇为者多一些“豁免”、宽容和保障。
    
    曾在检察院工作多年的刘飞认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涂某的行为确实是针对猥亵妇女的人,那就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而且刑法对正当防卫持鼓励和宽容态度,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才追究刑事责任。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对“必要限度”如何界定,的确考验执法人员的智慧和水平。
    
    刘飞提出,见义勇为是符合公序良俗的良善之举,应该得到保护和弘扬,严苛复杂的“技术”要求会让见义勇为者陷入恐惧,不符合“法律导向良好的社会效果”的宗旨。
    
    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策认为,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为前提和基础,是见义勇为者应该把持的“度”,这也为公众提了个醒:见义勇为要始终秉承善意,“出手”时适可而止、量力而行,尽量去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同时注意留下证据,如手机拍照、录像、录音、可靠人证等。
    
    多位专家指出,在我国,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补救机制亟待完善。目前已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雷锋无忧”、“助人无忧”等产品,为爱心人士提供保险保障,这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7/17/c_126766804.htm
    
网友评论2014-07-18 16:26


    感觉天朝快要完蛋了,道德底线再一次被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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