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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在晚上水】 【坑爹的网络】 网友发帖骂交警被拘3日 称拘留期满后遭公司开除

整理时间:2014-04-11 17:35 热度:°C

【楼主】2014-05-14 08:30

» 网友发帖骂交警被拘3日 称拘留期满后遭公司开除
    昨日,兖州公安在微博发出案情通报,并提示网友“不要认为在网上匿名随便说说没什么大不了”。
    
    南都讯 昨日,山东济宁兖州区公安局发布的一条案情通报微博,引发网友热议。该局通报称,兖州一名21岁网友不满车被贴条,发帖骂了交警,之后被行政拘留5天,@兖州公安称该网友“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当事网友则告诉南都记者,他实际被拘3天,已被释放,之后他被公司开除了。他表示,对自己发帖被抓“有点纳闷”,有想说的,但现在不想说。
    
    警方通报网友被拘五日
    
    被网友围观后,兖州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兖州公安已删除这条案情通报微博。网友截图显示,这份《网络侮辱他人被拘》的案情通报称,4月28日下午,网友“兖州存哥”违法停车被交警贴条,“不仅不知悔改,反而想着在网上发泄私愤”,在百度兖州贴吧发帖“可艹好了,车刚停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里交警真孬种”。5月4日,兖州区公安局网安大队将“兖州存哥”抓获,该网友被行政拘留5日。
    
    兖州警方通报称,“兖州存哥”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提示网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认为在网上匿名随便说说没什么大不了,请相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发帖网友实际被拘三日
    
    南都记者在百度贴吧兖州吧当中看到,警方通报中的网帖已被删除。
    
    根据“兖州存哥”的发帖记录,他是兖州吧中的活跃网友,两年多发帖5000多条。他最新一条发言是昨日17时,在一条《网友因贴吧骂山东兖州交警是孬种被行拘5天》的帖子中回复“已经出来了”。
    
    通过“兖州存哥”百度贴吧记录和Q Q空间记录,南都记者看到,21岁的“兖州存哥”对自己的车很上心,经常发布与车有关的帖子。其Q Q说说记录显示,在最近几天,他每天都有发帖。5月7日,他发了一张黄历的图片,上面写着“农历四月初九,诸事不宜”。5月8日,他发布了一条说说,“谢绝一切聊天。”
    
    发帖骂交警被拘一事引起网友热议,导致有网友到兖州吧“爆吧”。百度兖州吧昨晚置顶了一条帖子《借此机会向五湖四海的朋友们问好》。帖子表示,网友被拘一事与兖州吧无关,“你们的爆吧行为影响到了贴吧吧友的正常交流。”而在这个帖子中,网友“深南大道的影子”评论“孬种事件,事关你我”。
    
    与此同时,兖州公安的微博也被很多网友围观。案情通报删掉后,截至昨日22时40分,兖州公安最近的一条谈夏季车内危险品的微博,已累计收到超过4600条评论,其中大部分与此事有关。
    
    拘留期满后遭公司开除
    
    昨日,“兖州存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他被兖州警方实际拘留3天,没有提前释放,但不知为什么警方在微博中说是5天。他告诉南都记者,在朋友看到微博告诉他之前,他不知道兖州警方发布了这份通报,“现在还蒙在鼓里。”
    
    “兖州存哥”说,因为感觉被拘留不好,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拘留通知书已经被他烧掉,他记得是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侮辱”等原因被拘留,“我是法盲,具体的说法我也忘了。”
    
    “兖州存哥”还对南都记者表示,兖州警方释放他时没说什么,事后也没有再找过他,被释放后,他被上班的公司开除了,“应该是因为这个事情吧,没问。”他说,对于在网上发帖骂人就被拘留一事,他也纳闷,“这个事儿合理不合理不好说,现在我也是倍感压力。”他对南都记者表示,“我有想说的,但是我现在不想说,我看看兖州公安给我什么回复吧,现在就静观其变。”
    
    最新通报
    
    兖州官方称长微博不是案情全部
    
    
    相关内容将重新整理发布
    
    昨日,就网友发帖骂交警被拘留一事,记者试图联系兖州区公安局采访无果。
    
    兖州区委宣传部新闻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微博案情通报不是该案全部内容,将整理后重新发布。
    
    该工作人员称,据其了解到的情况,兖州公安发布的《网络侮辱他人被拘》长微博,并不是该案的全部内容,长微博中的内容可能对网友造成误会,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整理材料,将重新发布。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有最新情况将及时向媒体公布。至昨晚发稿前,兖州区委宣传部并未进一步回应此事
    
    http://news.163.com/14/0514/06/9S6EUG1G00011229.html
    


网友评论2014-05-14 08:34


    看看我们的网络多么自由,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言论
    
    再看看我们的法制建设是多么的完善,任何人都别想逃出我们的魔掌!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1


    这网警是坏榜样,也充分说明某些掌握话语权的人的道德观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2


    要上纲上线起来,公检法要整人还是很简单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3


    真的按规矩办事有些人又不愿意了?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3


    这明显是过了
    
    骂人就抓起来
    
    那拘留所早不够用了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4


    Reply Post by 灰之月 (2014-05-14 08:43):
    
    真的按规矩办事有些人又不愿意了?
    
    什么规矩?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5


    这人的智商...要我是老板我也开除。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5


    外面某帖的带路党高潮得不行,文字狱,大倒退,以后不敢说话。等等。就差说是世界末日了,这些人搞扩大化一个比一个强,比红卫兵得想像力强多了。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6


    Reply Post by 灰之月 (2014-05-14 08:43):
    真的按规矩办事有些人又不愿意了?
    啥规矩?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6


    明摆着滥用权利,你们些个屁民又能怎么样。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6


    Reply Post by shaftstop (2014-05-14 08:45):
    这人的智商...要我是老板我也开除。
    要是这样好多微民网满嘴跑火车的根本都找不到工作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7


    因言获罪
    危险的一步。。。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7


    Reply Post by 灰之月 (2014-05-14 08:43):
    
    真的按规矩办事有些人又不愿意了?
    
    请问这遵循的什么规矩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7


    侮辱人民公仆该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8


    有些人又要高潮了
    
网友评论2014-05-14 08:49


    分分钟让你知道什么叫和人民群众作对的后果!
    
网友评论2014-05-14 08:50


    想起了《豪斯医生》里一集,house因为不爽,然后借着量体温的机会给一个警察爆了菊,然后就被抓了
    
网友评论2014-05-14 08:50


    刑法明确规定,只有自然人才可能成为侮辱罪的受害者,任何团体和组织都不能成为侮辱罪的侵犯对象,只要没有指名道姓的骂,就不会触犯法律。相反,兖州警方涉嫌非法拘禁罪
    
    如果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如果按《刑法》第246条侮辱罪,是指使用暴 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 侮辱罪。
    
    该网友并没有指名道姓骂某个具体的人。他在贴吧里是怎样骂交警的呢?原文如下:“可X好了,车刚停在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里交警真孬种。”可见,此言并不存在“具体的被侵害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被侵害人是“他人”,即自然人,而兖州交警是一个群体,根本无法成为被侵害的人。因此,兖州警方所谓的“网络侮辱他人”是不成立的。既然侮辱对象不存在,处罚自然无从谈起。
    
网友评论2014-05-14 08:50


    Reply Post by 灰之月 (2014-05-14 08:43):
    真的按规矩办事有些人又不愿意了?
    我读书少,请问这是啥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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