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发生的事情,我现在的居住地和房子不在一个地方.漏水时和租客、楼下房主电话沟通过了,通知租客和楼下沟通下,结果租客把这事给忘了,引起楼下不满,并与租客发生冲突。前一阵下大雨楼下棚顶又滴水了。
今坐火车过去和楼下、租客谈了一下,租客是做工程的,他保证1、屋子里绝对没发过水2、怀疑房屋质量有问题。让楼下告他,他等着(房子北面的窗户从买房子开始就一直在渗水,壁纸都开胶了,墙皮发毛)。
楼下房主认定就是楼下发水把他家淹了,他不管谁住,我是房主,就告我。
楼下被淹情况:1客厅吊灯处的墙皮呈发散性开裂,厨房和洗手台上方的房顶出现被水泡过的痕迹。
租房合同签到明年5月,但房租到今年11月份就到期了。如果房租到期人家搬走,我是不是就没办法追究租客的责任了。(只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
求租法律帝,我该怎么办如果最坏的情况,租客跑路,我承当100%责任.我需要支付大约多少钱...照这个情况看 ,不管是不是租客搞坏的,首先是房主也就是你要去解决的,如果是租客搞的,你之后再向租客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