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你们怎么看】 法外哭声谁来管 我一个女性同学她爸爸的遭遇!
整理时间:2014-01-18 10:49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4-01-23 14:04
» 法外哭声谁来管 我一个女性同学她爸爸的遭遇!
我叫高月虎,现年51岁,陕西省大荔县苏村乡三里村六组人。大专毕业, 民办教师,1985年元月参加工作是通过县公开考试招聘,领取国家民办教师补助金,县上有民办教师档案。从教22年,前几年百般无奈离开教育。
在教育上我度过了22个春夏秋冬,在岗领了19年国拨工资,前几年大荔县教育局什么也不讲就迫使我离开教育岗位,从此我开始尝试老来谋生路上的艰辛和痛苦......
大荔县教育局在于我同类遭遇人之中暗中解决几个人的问题(现没人每月可领取一千元左右的补助),请实查这几个人为得到这些补助走过的艰辛路,历经三年上访、睡过教育厅大楼的过道、挨过当权者的辱骂,其中一个在给我诉说时流着泪说不下去......
我去过信访办、教育局无数次,他们有时看我进来马上回避、有时说会尽快解决你的问题、有时心情不好时甚至闭门不见,令人心寒不已!!!!!
记得又一次到教育局,那天正下着雪,我在房檐下等局长好几个钟头,冷的直哆嗦,有个戴眼镜的老同志看见后把我领到他房子语重心长的说:“别来了!来也没有用的。实话说教育局对你的处理时违法的,但话说回来,你手中的几本教师法他们没人会看的!!!!!我这时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心灰意冷流泪走出教育局。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回到家中碗还没端上,已被解决拿到补助卡的一个急匆匆的跑来说:“你别找局里了,再找他们就把我们的卡全部取消了。”我重重的吧手中的几本教师法规书摔在了地上,这哪里是法,他们才是真正的法........
教育这块无数人心目中的圣地,一然也存在着令人不堪回首的一幕!!!!!!!
为了那几个已经解决的人平安领取应有的补助, 我不得停住上访的脚步,想起这些我就彻夜难眠、默默流泪.......
在2010年大荔县教育局对代课教师凡教龄年满一年的,到60周岁每月可领到6元钱的生活补助,而我这个在教育上干了22年在岗领了19年国拨工资的,他们也把我跟他们放到了一起,请问诸位这样公平吗???
为了生存,50出头的我开始了漫长的外地打工路。出了门我尝到了打工的艰辛与不易,由于我年龄过大,厂里根本进不去,加之眼睛高度近视又没有什么技术,只能在工地干活。力不从心时常受到工头的责怪。
多少个无奈、多少个感慨,都得让我慢慢忍受........
就在春节临近,工地老板承揽了一个大工程,需要好多的大工小工,他问我们谁能写一个招工启事,我说让我试一下,写完后老板拍着我的肩膀说:“老高,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这时含泪讲述完自己过去22年的教师生涯。老板听完说:“老高,你太冤枉了,现在习近平主席上任清理了好多贪官,这些昏官、庸官不信没人管,上告吧,我奉陪到底。”
我把人生最宝贵最辉煌的时期奉献给了党的教育事业,期盼各级领导从社会主义人道立场出发,合情合理依法解决我的问题,我提出下列理由和要求:
(1)我是法定的民办教师。教师法三十一条:“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教师。”国家教委《关于中华人民中和国教师法有关问题实施意见》(95年10月5日发)解释为:“指现阶段农村中小学经政府认定的教师。”22年来我接受各级政府对民办教师的一系列管理和要求,奉行了民办教师一切责任和义务,我理应享受民办教师法定待遇。
(2)《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对离职民办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国家领导多次强调关心民办教师,县教育局取消我的民办教师资格,这对苦苦工作二十余年的我实在是太不公平!!!!!
(3)我是替补省册的民办教师,民办补助我已领了19年,没有享受转正待遇,这份民补应本应继续享受。
(4)由于多年从教,起早贪黑落得眼睛高度近视、颈椎严重变形且有严重的气喘,我请求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中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暂行规定》给予我补助。
下列是我多年来在教育路上获的的各种证件(《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渭南地区民办教师合格证》、《教师资格证》、《大荔县教育局荣誉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渭南市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完成证明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陕西省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证书》我在此一一罗列,请一一核实。
这事放在一个农村人身上 真是走投无路啊!今天早上同学让我转发 我一看这不是她爸么 大家怎么看
网友评论2014-01-23 14:07
没人看么,,,人工定制一下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0
我早看完了,我又能咋样,叹口气默默的退出帖子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1
看了几个字不看了,我无能为力。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2
支持下吧。 这样的事情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3
顶一下吧。。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4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19/200407/1314.html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4
微博发一下,艾特袁贵仁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5
上层腐败刮油炼脂,下层腐败敲骨吸髓……
哎,只能顶一下。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5
民办教师就是这么悲催。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5
坐车去西安找教育厅反映情况,告状最无用就是找当地相关组织,必须各2级左右的才有效果
配合新闻媒体报道,给素材发给相关记者和公知们,然后要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来赔罪并补上应得
的工资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6
没看法,民办教师,、农民工、80后……都一样,都是注定要被牺牲掉的。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6
一种无力的感觉。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6
除了帮顶下,无能为力啊···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7
这种问题你跑微民网来干嘛。。。。
不怕公务猿们分分钟教你人生道理?
去找微民网最鄙夷的微博吧。。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7
说到底又是体制问题 微民网从来不吃这一套
网友评论2014-01-23 14:18
告吧,虽然结果如何无法得知,但是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还能更惨吗?
网友评论2014-01-23 14:2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Tokyo" (2014-01-23 14:17)
微民网最鄙视的公知们,在一些地方苍蝇问题上普通民众解决不了的法律灰色地带可比
找省部级领导还管用,而且一般人根本不可能见到省部级领导
网友评论2014-01-23 14:21
看到的多帮转下微博 帮圈儿下媒体 我没玩微博。。。。
网友评论2014-01-23 14:21
大荔。。。。我初中高中就在大荔上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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