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郑州9月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下水救人不幸牺牲,河南法规却认定这样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法规跟不上形势引发热议,河南近期将扩大见义勇为的认定范围,并有望纳入立法计划。
甘肃小伙刘文波在洛阳救出两名溺水女孩自己不幸溺亡,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洛阳分会却明确表示,下河救人不属于当地见义勇为条例的适用范围。消息一出立刻引发市民争议。
市民1:有些不太合理,政府针对法律方面可能存在一些缺陷。
市民2:即使不是见义勇为行为,也应该对人家这种行为进行补偿,要不然以后更没有人做这种事情了。”
根据现行的《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办法》,见义勇为的目的必须是维护社会治安,构成的要素必须包括与犯罪分子做斗争、与重大的治安灾害做斗争。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郑献春:按这个规定,下河救人不在见义勇为规定之列。
而对于刘文波的英雄之举,郑献春肯定地说这属于见义勇为,目前基金会正就刘文波救人事件与洛阳市人大进行沟通争取进行抚恤。见不义勇为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郑献春:按这个规定,下河救人不在见义勇为规定之列。
而对于刘文波的英雄之举,郑献春肯定地说这属于见义勇为,中国的法律的确是需要修改一些内容国家是不是想把做好事的人都赶绝么 ?不知道具体情况,就LZ所说。
这下河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的确不是属于《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办法》规定中的行为.
一个是下河救人见义勇为.
一个是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
来着
两者之间的区别应该还是有的,不知道是这会长没弄清楚这区别,或者媒体统而言之见义勇为乱套规定了,还是LZ钓鱼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最美农民”获赔25万
发表时间:2012-07-10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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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救落水少年而光荣牺牲、被网民称为“最美农民”的广西玉林北流市白马镇睦雍村村民谢强华,日前获得广西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赔付25万元。
6月30日下午,广西玉林北流市白马镇睦雍村14岁少年谢锦生在经过水坝时不慎滑落水中。危急关头,村民谢强华、谢明瑞父子和谢明崇、谢明裕兄弟听到呼救声后陆续赶到,并不顾安危相继跳入数米深的水中救人。最终落水少年成功获救,年仅31岁的村民谢强华由于在微民中时间过长,溺水过多,体力不支,造成心跳和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牺牲。事情发生后,四农民勇救落水少年的感人事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谢强华等4人也被网民冠之最流行也是最朴实的称谓“最美农民”。这种脑残的条例早该改了 Post by 真的爱你 (2012-09-07 08:09)
这是郑有良心的表现吧,毕竟改制度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的扶老太赔几年工资,下水救人自己一半命就已经交出去了。
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办法
的确不属于制度落后,该考虑改进了。中国之声不是综艺节目吗? the voice of china 就三十二场演唱会那个!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郑献春:按这个规定,下河救人不在见义勇为规定之列。
而对于刘文波的英雄之举,郑献春肯定地说这属于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