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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科学啊] [闲来无事刷存在感] 新浪转载-男子因转发打黑漫画被劳教2年

时间:2012-09-06 12:17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我叫彭洪
    
      我叫彭洪,重庆渝北区礼嘉镇人。1975年12月生。小学文化程度,农村条件不好,没读到中学。我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人,只不过从小喜欢关注时政。
    
      我发帖具体记不得是哪天了,这个运动(指重庆打黑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9月份,那个时候文强好像已经遭抓了。当时各大媒体都有一幅图片,称为“保护伞”。图片就是一把伞,伞的边缘挂的就是黑恶分子,比如黎强这些。伞的顶上,伞尖就是文强的图片。
    
      这个图片来源是天涯重庆。就是一个跟帖配的图片。然后我就把这个图片复制粘贴过来,又发出去,发到天涯重庆。我帖子的标题是“这把伞好怪哟”,其他没得任何内容了。发了没得好哈儿(地方语,指很短的时间),电脑右下角就弹了一个小框框,叫我去市公安局网监总队说清楚。
    
      我在家里用电脑上网。我吓到了。肯定不敢去,就没去。后来,我就把这个事情完全搞忘了,完完全全搞忘了。发生这个事情大概是9月20日左右。然后10月11日还是12日,网监总队的警察和礼嘉派出所的(警察)就找到我屋头来了。叫我到派出所,问我对这个运动有啥子看法,有啥子线索可以举报。
    
      再后来,14日就把我刑拘了。电脑和手机都被搜走,几个月后还了的。拘留所待了两三天,就弄到仁和那个劳教转运站。待了两天左右。10月19日车子拉到北碚西山坪劳教所。
    
      在看守所就给的劳教处罚决定书,理由就是诽谤他人。
    
      我是一个五口之家,父母、老婆、娃儿。当时我遭殃(地方语,意外的意思)的时候,我妻子正怀孕几个月。出来的时候娃儿都一岁多了。当时我进去的时候精神上还是有很大的压力。恨撒,不服。
    
      就想到在网上找律师。找到了,但是没有结果。律师接了案子,但是法院不受理。先是去市公安局劳动教养委员会。因为我没有劳动教养处罚决定书,就需要去劳教委员会拿,才能去法院起诉。但是公安局的大门口都没进到。
    
      我现在在厂头做搬运,我还是没死心。觉得还是应该给自己讨一个公道。我就在网上联系上了方竹笋,觉得他资源要丰富一点,今天(2012年8月26日)就到涪陵去找了他。
    
      不知道未来我能否为自己讨一个公道。据《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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