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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基友懂人事的吗)辞职相关

整理时间:2012-12-04 14:14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冰封之水2012-12-03 10:56
» 背景:楼主9月份申请去集团另外一家公司,但被分管总经理一直拉着,要拖到明年才能放人。但新公司等不了那么久,只能走最坏的打算,辞职再到新公司入职。现有几个问题:1,公司如果说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再拖我一个月,我能否反驳?2,如果我执意要尽快走,有没有方法?比如赔偿点损失之类。3,上述的内容有没有法律条款?谢谢了!
作者:slimcopy2012-12-03 11:18
你签了劳动合同的吧,先看看自己的劳动合同关于解约这块是怎么写的。一般情况下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在人事部批准的情况下,就可以合法离开公司了。但是如果没有批准,熬都要熬上一个月,否则可以以毁约论,毁约具体怎样要看楼主的合同了。法律条款就是劳动法,只要你的劳动合同和劳动法没有冲突的,一律按你签的劳动合同处理,这方面你是弱势。PS:就集团内部公司跳来说,我不建议你硬来,因为虽然集团内部公司互不管辖,但是老总们开会什么的多了总是互相认识的,你跳集团内部还无视规章制度的名声一出去,以后集团内部,最起码集团行政那边的声望就难刷了(分公司人事和集团行政是一个鼻孔出气的),这些人都是能间接影响到你在整个集团走向的人,你不按他们定的规矩来,那你就很难走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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