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happyiszdp2012-11-30 14:42
» 前几天有两个职业打假人到我这超市买了十几包枸杞,出了收银线就直接到服务台要求十倍赔偿。理由是包装袋上有两个生产日期,其中一个极其模糊。还掏出60倍的放大镜,有液晶显示的那种。当时我作为主管过去接待直接吓尿了让店长出来处理。今早他过来领赔偿,看着那沓钱真是眼红啊,起码要我半年工资呢
作者:老邪黄2012-11-30 14:44
哎,法律允许的条件内我是支持这种行为的毕竟你如果合法合规人家也没犯法
作者:此盗亦有道2012-11-30 14:45
既然立法打假,是受法律保护的哦眼红你也可以干啊,又没有门槛
作者:vitaltempter2012-11-30 14:52
合法范围内的应该支持,增加了假货或不合法商品流通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起了遏制作用。
作者:happyiszdp2012-11-30 15:10
其实我也觉得他们是超市运营中的一个监督者,但以申张正义的名义来赚钱似乎又有点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