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家里付了150万首付,买了房子,婚后房产证加妻子名字,两人一起还贷。 如果离婚,根据新婚姻法,150万首付算是婚前财产,应归男方,这个无异议 但是如果结婚5-6年后,两人想换大房,于是将先前房子卖了,买了更大的房子,房产证写的两人的名字 之后离婚,那么最开始的150万还能不能判归男方所有呢 非喜闻乐见 只是今天几个同事聊天,一个人突然提出这个问题 有没有权威法律人士给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