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18736761)2013-01-18 17:10
» 据《新闻晚报》报道,安徽来沪打工人员陈某在既无驾驶证、又醉酒情况下,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上道路隔离墙当场死亡。宝山法院出于尊重生命权,近日判决该道路隔离墙设置单位承担15%责任。2011年2月20上9点,安徽来沪打工的陈某在家喝过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业绩路去亲戚家,当行驶至业绩路出丰翔路约50米处时,不知何因,摩托车突然撞向道路中间墙式隔离设施,陈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经公安机关勘验,事故现场道路中间设有墙式隔离设施,有7米多宽,设施上划有红白相间油漆,事发时该路段有路灯照明。2011年6月,陈某的父母及其妻女向宝山法院起诉,要求该隔离墙设置单位工业园区承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万元的50%责任。本案经过多次庭审,被告认为陈某死亡原因是因为其无证驾驶、饮酒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驾驶。而事发地点是厂区内部道路,不对外部人员开放,道路隔离设施附近有灯光、有告知警示牌,有红白油漆写的警示标志,死者酒后无证驾驶擅自闯入,发生意外应当自己承担责任。法院认为,本案中陈某违法驾驶,理应对本起交通事故之后果自行承担主要责任。被告虽系在园区道路上设置墙式隔离设施,但该道路长期开放,平时也有非园区人员来往进出,在道路中间设置隔离设施,虽被告已采取了安全警示措施,但仍会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故对本起交通事故之后果被告理应承担次要责任。根据本案之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由被告承担15%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网友评论(1208906)2013-01-18 17:11
Post by 兰迪斯 (2013-01-18 17:12) Post by I回来了 (2013-01-18 17:13) Post by 小尾巴CC (2013-01-18 17:14)
网友评论(1210659)2013-01-18 17:20
不晓得谁发明的这个奇葩法律,天天嘲讽国外的奇葩案例,结果国内天天在有
网友评论(3249646)2013-01-18 17:21
去人家鱼塘里偷鱼淹死都能赔,还有什么不能赔的?
网友评论(20845625)2013-01-18 17:21
墙站着都中枪,还得陪人钱。。。
网友评论(967539)2013-01-18 17:23
现在都是这样啦。。。。
网友评论(8973076)2013-01-18 17:23
无语了。。
网友评论(12796653)2013-01-18 17:23
简单总结下,现在谁有钱谁倒霉,法律就这么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