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mIy微民网,让世界倾听微民的声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主页 > 微博精选 >

【双独的矛盾】回婆家还是回娘家?80后小夫妻愁过年

整理时间:2012-12-27 13:33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吃不饱的熊2012-12-26 15:57
» 如今的80后小夫妻多为独生子女,因此过年回婆家还是回娘家可愁坏了小夫妻。记者了解到,因为这个话题而发生争吵的小夫妻不在少数,对于一些成了家的80后夫妻来说,这个年到底该回谁老家过成了最令他们头痛的事。在省会某贸易公司工作的80后林女士已经结婚两年,第一年是和丈夫一起回婆婆家过年,因为丈夫老家是衡水,而自己老家在唐山,两地分开较远,因此两人为第二年回谁家过年发生争吵。林女士介绍,自己和丈夫家里都是独生子女,并且第一年结婚已经和丈夫一起回婆婆家过年了,丈夫今年必须陪自己回唐山娘家过年,但丈夫说过年必须回衡水婆家,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最后做了一个很不愉快的决定,各回各家。在省会某企业工作的80后张女士为了回谁家过年和丈夫冷战至今。张女士和丈夫都是外地人,同在石家庄工作,两人结婚三年,每次过年都是回婆婆家,今年张女士提出过年回娘家,丈夫却说:“自古以来就是回婆家过年,如果回娘家过年不就破了老辈子传下来的规矩,别人还以为我怕老婆呢。”张女士听到这样的话在年前便开始和丈夫冷战,过年各自回自己家过年。同在省会工作的刘女士告诉记者:“今年我们是结婚头一年,和丈夫已经商量好了,第一年回他家过年,第二年去我家,因为老家都在外地,因此决定轮流回婆家娘家过年。丈夫也同意我的意见。”李先生与妻子同在省会工作,老家都在邯郸,因此两人决定大年初一在男方家里,初二去女方家,逢单在男方家里,逢双在女方家住,李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让父母高兴,只能两边跑了,累是累了点儿,只要大家都开心就行了。”结婚已有5年的董女士告诉记者,过年时会把双方父母都从外地接到石家庄来过年,过年本来就是热闹事,虽然家里挤了点儿,但也就是过年这几天,双方都再因为过年回谁家而发生不愉快很不值得,所以和丈夫商量好决定把双方父母都接到石家庄来过年。刚结婚的李女士已经和丈夫商量好,每年过年叫上父母一起去旅游过年,一起在外面感受过年气氛,在外面玩儿一个星期回来也就该上班了,因此不会因为回谁家过年而烦恼。省会刘女士今年51岁,儿子、儿媳去唐山儿媳妇家过年了,刘女士告诉记者:“今年只有自己和丈夫在家里,过年有点儿冷清,但如果夫妻俩为了过年回谁家里而发生争吵那就错了,父母不会为了不回家过年责怪儿女,只要儿女在外平平安安,开开心心的,做父母的就心满意足了。
作者:兵仙韩信2012-12-26 15:58
签名是哪里,很漂亮
作者:箭头君2012-12-26 15:59
和父母住的表示很淡定
作者:眉上轻愁2012-12-26 15:59
本地人无压力
作者:a_lionlionlion2012-12-26 16:00
所以唉...很麻烦
作者:冯斯托洛夫斯基2012-12-26 16:02
我这里是初四才回娘家的,初四前都不能回的
作者:德蒙·纳夏斯巴农2012-12-26 16:02
这是异地的麻烦吧……
作者:char_nt2012-12-26 16:03
目前各过各的都是一个娃 不强求
作者:菲妮克絲2012-12-26 16:03
每年正月初八之前都得值两天班的表示这个问题根本不用考虑
作者:Mulholland2012-12-26 16:04
每年都要值班的表示,这个问题弱爆了,反正我上班,管你回哪里。 不过我对象倒是一年回一个地方,今年她家,明年就我家。
作者: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2012-12-26 16:04
光棍无压力..
作者:Renderman2012-12-26 16:06
去年过年去的老婆家十一去的老婆家今年过年去我家老婆同意去我家不是为了看我父母是因为新疆的羊肉,美食艹
作者:银色_荆棘2012-12-26 16:06
=。= 今年回他家,明年他回我家。。。
作者:撼地萌牛2012-12-26 16:06
三十在我家,初一在她家,步行10分钟什么的,我才不是炫耀呢
作者:人帅钱多2012-12-26 16:07
这有什么为难的实在谈崩了就各回各家
作者:舟源2012-12-26 16:07
你终于明白了本地人找本地人,门当户对结婚对于婚后生活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多大的正能量了吧?
作者:不求第一2012-12-26 16:08
除夕哪天,上午在丈母娘家,收拾收拾聊聊天,下午开车回自己家跟父母过年,大年初二回来。再过几年估计安排上就变成,上午在丈母娘家,中午吃完饭,溜达到自己父母家,呆一下午,晚上吃完饭,看晚会到10点,放炮。最后10点20步行回家睡觉。
作者:白衣飘飘2012-12-26 16:09
我们这的风俗是初三还是初几来着回娘家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