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亲生女儿,并以告发强奸为威胁将女儿男友逼死
整理时间:2014-01-09 22:10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4-01-08 12:53
» 男子强奸亲生女儿,并以告发强奸为威胁将女儿男友逼死
男子强奸亲生女儿 逼死其男友
来源:新华网 2014-01-08 09:22:48
男友被父追赶溺亡,未成年少女小洪 报警称被父强奸。案情扑朔迷离,高明警 方高度重视。结果一查,果如小洪所言。
原来小洪父母早已离异,父亲黄加江 多次要求其做“女朋友”,被她拒绝后竟将 其诱骗至河里强奸。为了独占小洪的身 体,黄加江反对她交男朋友,因此,撞见 小洪跟男友小文私会并可能已发生性关系 后,他妒火中烧,追打小文,即使见到不 习水性的小文在池塘挣扎也不施救,最终 致年仅15岁的小文溺亡。
佛山中院认为,黄加江的行为已构成 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其中强奸自己未成 年女儿更是“悖逆人伦”,一审判处其有期 徒刑17年。
父亲撞破女儿恋情
高明荷城头社村139号,一栋不起眼 的3层出租屋。2楼被隔成3个狭小房间, 各自配有厨房、卫生间,以及一张上下层 木床。2013年,来自四川阆中、36岁的 黄加江与其14岁的女儿小洪租住在其中 一间。
黄加江之前在一家鞋厂当保安,后来 开起了摩的。据黄加江供述,当年6月16 日早上6时许,他回到出租屋,连续敲了 四次门都没有人理他,后来他从窗口往里 看,发现有一个跟女儿一般大的男孩与女 儿待在里面。
“开门,你赶快给我开门!”怀疑二人 已发生性关系,黄加江气急败坏。见小洪 还是不愿意开门,他便一脚将门踹开,满 身酒气冲了进来。
“你有没有碰她?”黄加江大声质问小 洪的男友小文,尽管阿文极力否认,愤怒 的黄加江还是甩了他七八个巴掌,殴打阿 文。
担心黄加江会伤害阿文,小洪将屋内 的菜刀拿走并跑出屋外报警。
男友被父追赶溺亡
愤怒的黄加江一边打阿文,一边用手 机报警,想告诉警方阿文“强奸”了出生于 1998年、尚未成年的女儿。
趁黄加江报警,阿文逃出屋外,黄加 江紧追其后。逃至富湾头社村村道南面鱼 塘,阿文无路可走,被迫跳入鱼塘,因不 会游泳,在水中挣扎,黄加江见状并未下 水施救,而是快步离开鱼塘,也未呼救。
“见到他在水里挣扎,就知道他不会 游泳。因为气他搞我女儿,我是绝对不可 能下去救他的,但我也不想他就这样被淹 死,我放不下自己的尊严去求别人救他, 所以我当时希望有人路过。”后来,黄加 江在侦查机关接受调查时,这样描述了他 当时的心理。他说,之后,他快速走到村 口看警察来了没有。
不习水性的阿文很快沉入了鱼塘,一 条生命终止在了第15个年头。
随后,黄加江自己去到当地派出所, 但是他并没有告诉民警阿文落水的事。 “觉得没有必要,已经来不及了”。
当日18时许,阿文的家人在鱼塘内 找到了尸体。
男友惨死,小洪放声大哭,对赶到现 场的民警称,父亲黄加江曾强奸她,并想 独占她,因而,才阻止她交男朋友。
父亲强奸亲生女儿
黄加江早前已与妻子离婚,2012年8 月份前后,她把刚满14岁的小洪从四川 老家接到高明。而令小洪没想到的是,搬 来与父亲同住,却是噩梦的开始。
小洪称,一个月后,父亲即向她提出 发生性关系,她没有同意。之后,父亲又 经常提出要那样的要求,甚至趁她睡觉时 非礼她。2013年6月5日或6日的傍晚,父 亲接她一起去富湾西江边游泳。下水前, 父亲再次提出要和她发生性关系,被她拒 绝。下水后,由于她不会游泳,就抱着游 泳圈玩,谁知,父亲就趁河边无人、她在 水里不能反抗之机,强奸了她。
“当时我只好死死地抱着游泳圈不停 地哭。”小洪说。
事发后,小洪并没有报警,她这样解 释:因为父亲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怕报 警后父亲会坐牢,“家里人没人养”。
“之后父亲一直缠着我不放,不允许 我交男朋友,说我是他的人。”小洪如此 告诉办案民警。
小洪又说,后来,在她一再要求下, 父亲在当年端午节搬离了出租屋。而她跟 同厂的阿文之后才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男友溺亡前一晚,因为阿文喝了酒,她让 阿文在她的出租屋里睡了一晚上,谁知就 发生了惨剧。
阿文溺亡,周围人都知道,但是关于 小洪被父亲强奸一事,周围人不甚清楚。 案情扑朔迷离,警方不敢马虎。但是,一 查,发现事实真如小洪所述那样。
经过鉴定,小洪已非处女。因她在被 父亲强奸后将事情告诉了厂长和一个姓罗 的女工友,这两人接受讯问时对警方确认 了小洪被强奸的证言。
黄加江本人也承认在荷城街道(富湾) 渡头村对开西江河边强奸了女儿,并向警 方指认了犯罪现场。
没有施救是否故意杀人
2013年9月16日,佛山市检察院以故 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对黄加江提起公诉。
黄加江对强奸罪没有异议,对于故意 杀人的指控则予以否认。“阿文跑出来的 时候,我没有接近他,没有拿工具追他, 是他自己掉下鱼塘的”。
黄加江的律师则称,黄的行为仅构成 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构成间接故 意杀人罪。首先是黄加江并不愿意看到阿 文溺亡的结果,他没有施救是因为他认为 阿文会游泳,况且当时已经天亮,路人如 果见到阿文有危险一定会去施救。
除此以外,律师还指出黄加江不具有 法定救助阿文的义务。黄加江追逐阿文是 他认为阿文强奸自己的女儿,希望抓住阿 文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而不是加害阿文, 在阿文可能死亡的危险状态时,黄加江不 负有防止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
一审被判17年徒刑
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审理,佛山中院驳 回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在提及黄加江所犯 的强奸罪时,佛山中院还特别指出,黄加 江悖逆人伦,强奸未成年女儿,应从重处 罚。结合各种刑量情节,2013年12月4 日,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 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以犯强奸 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法院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 年。另外,黄加江还需赔偿阿文家属经济 损失人民币28842元。
目前,案情上诉已过。2014年1月6 日,佛山中院公开了上述判决。
网友评论2014-01-08 12:54
居然不是台湾的。
网友评论2014-01-08 12:56
居然没判死刑?
网友评论2014-01-08 12:56
我还是没理解标题,
网友评论2014-01-08 12:56
故意杀人强奸从重处罚才17年啊
网友评论2014-01-08 12:56
哎....还是我这种魔法师对社会无害
网友评论2014-01-08 12:57
为什么故意杀人才赔3W不到...
网友评论2014-01-08 12:57
强奸+故意杀人才判十七年?是不是太轻了
网友评论2014-01-08 12:58
丧心病狂 禽兽何异
网友评论2014-01-08 12:59
在河里强奸,这功力……
网友评论2014-01-08 13:01
律师果然是收了钱黑的也想洗成白的,强烈谴责这种为了钱道德败坏的律师!
网友评论2014-01-08 13:02
发帖人又换了!
网友评论2014-01-08 13:04
Reply Post by xialisuper_1989 (2014-01-08 13:02):
发帖人又换了!
强奸哥是当时连发了五六个强奸新闻而得名的
我偶尔转个而已
网友评论2014-01-08 13:11
Reply Post by xialisuper_1989 (2014-01-08 13:02):
发帖人又换了!
不是强奸哥不性福
网友评论2014-01-08 13:13
谁上我女儿我也要搞死他,我是认真的
网友评论2014-01-08 13:14
这算啥,澳大利亚不是还有乱伦一家,都四代了。
网友评论2014-01-08 13:16
Reply Post by 清和妙道广化真人 (2014-01-08 12:56):
故意杀人强奸从重处罚才17年啊
像这种出来就是老混蛋!!!
网友评论2014-01-08 13:17
嗯……我以为是三哥的,大丧失的人渣居然是内地。
网友评论2014-01-08 13:17
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看这种变态的新闻呢!我实在是太三俗了!
网友评论2014-01-08 13:20
这种人竟然不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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