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新闻】武汉男子性窒息死亡 家属辩称死在宿舍就算工伤
整理时间:2013-06-19 02:40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6-17 22:06
» 武汉男子性窒息死亡 家属辩称死在宿舍就算工伤
http://hb.qq.com/a/20130617/002407.htm
今年5月上旬,在汉阳区洲头街的某物流公司发生了一件蹊跷事:公司发单员姚双平(化名)颈缠绳索,全身赤裸死在公司集体宿舍的床上。
姚双平是随州人,今年40岁,兄弟4人常年在外打工,老家还有父母。5年前,单身的姚双平来汉打工,后来到物流公司上班,由于他的脾气温和,公司就派他每天为货车司机们发货牌。
5月3日,物流公司跑运输的司机们等着出车,可出车时间过去近一个小时,也没发现每天发货牌的姚双平,跑去姚双平的宿舍寻找,敲了半天门没开,但从门缝中隐约看见床上有人,担心有事,他们踢开房门,就看见前文所述的一幕恐怖场景。
次日,姚家亲友10余人从广水急匆匆赶来。未等公安机关的死因报告出来,死者家属就得出结论:姚双平系被逼自杀。理由就是姚在数日前留下的日记中有一段话:“公司利用结账单据骗了我7000元钱,气愤。”有位亲友还说,姚双平生前曾向兄弟抱怨打工太苦,没意思。现在人没了,姚的3位兄弟及其他亲友斥责公司欺人太甚,逼死姚双平,要求公司赔偿数十万元。
此事惊动洲头街司法所,他们到达公司后,一边做姚家兄弟的工作,一边强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仅凭几页日记和几句抱怨,不能成为定案证据,要等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再说。姚家兄弟情绪这才稍稍缓解。
过了一天,法医鉴定结果出来,让大家猛吃一惊:原来,姚双平系性窒息意外死亡。法医解释,姚通过一种自缠绳索的方式,追求特殊的性快感,不慎死亡。
可鉴定报告出来,姚家兄弟的情绪依然激动,但不再那么咄咄逼人。他们指定一条,兄弟是在公司意外死亡,应算工伤。可公司连称冤枉,不愿为姚双平的死担责……
您说此事谁有理,公司是否该赔,又如何赔?
网友评论2013-06-17 22:08
赔付
死在单位或者去单位的路上或者下班的路途 单位必须赔偿!
网友评论2013-06-17 22:08
在单位的宿舍撸管不小心扭伤了丁丁是否也是工伤?
网友评论2013-06-17 22:11
这个不是工伤 但可以要求赔偿
网友评论2013-06-17 22:13
Topic Post by 幻月之名 ():
姚通过一种自缠绳索的方式,追求特殊的性快感
网友评论2013-06-17 22:13
自缠绳索有什么快感……
网友评论2013-06-17 22:13
冰恋么?这问题挺复杂啊
网友评论2013-06-17 22:14
作用原理
在窒息过程中,缺氧、碱中毒会产生精神兴奋和性快感,同时令阴部充血有助于阴茎勃起,在低氧状态下可增强自慰的快感。
大脑在一定程度的缺氧状态下,多巴胺、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等兴奋性神经递质的释放量增加,会令当事人产生错觉、幻觉和谵妄等症状,此时大脑神经细胞的活动性增强,外界的性刺激在大脑中的反应能被某种程度地放大,并由此获得超乎寻常的性快感,甚至达到性高潮。
百度来的····
网友评论2013-06-17 22:16
这个应该是算工伤,死在单位
网友评论2013-06-17 22:17
这自杀还要负责的吗
网友评论2013-06-17 22:17
自杀也能算工伤?
网友评论2013-06-17 22:19
据说斩首的时候 人会身寸最后一次。。。和这个原理一样么?
网友评论2013-06-17 22:20
该赔,赔偿金20万。买个好墓园,剩下的全买纸钱烧了。
网友评论2013-06-17 22:21
这不算工伤的
网友评论2013-06-17 22:21
Reply Post by zxmgml (2013-06-17 22:16):
这个应该是算工伤,死在单位
法律明文规定自伤不算工伤
这个明显是自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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