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mIy微民网,让世界倾听微民的声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主页 > 购物街 >

内蒙古赤峰被转卖新生儿找回 母亲不同意接手

整理时间:2014-01-10 22:49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2014-01-09 09:32

» 内蒙古赤峰被转卖新生儿找回 母亲不同意接手
    http://news.sohu.com/20140109/n393192954.shtml
    
    据新华社电 一场引产手术后,大难不死的婴儿竟被护士擅自抱走;孩子家人在寻找过程中,却遭遇无人愿管的窘境;孩子被追回后,又“无人认领”……
    2013年4月,18岁的赤峰未婚女孩小张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不想要这个孩子,当年11月份她到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然而术后的第3天,小张却突然得到警方的通知:引产取出的孩子可能并没有死,他已被人带到300多公里外的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后经DNA检测,阿鲁科尔沁旗警方发现的这名男婴与小张确系母子关系。
    “孩子是被医院的护士带走的。”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院长郑天生表示,由于孩子在手术过程中被打了药物,事后能否存活还不得而知,因此一位医护人员就擅自做主,将孩子带到了表哥家。
    小张的母亲表示,办案民警曾说,孩子是以4万元钱的价格卖到当地的一个村子里。但后来警方却否认了这个说法。
    小张和家人表示,他们认为此事已涉嫌违法。但案发地红山区及发现孩子的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的刑警部门最终均做出了“不予立案”的答复。
    该地警方不予立案的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最初负责该案的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苏建章则认为,此案属民事案件,不在刑警的处置范围,无法继续介入。
    赤峰市7日发布消息称,已将孩子接回,控制了护士梁晓华,并将核实有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渎职失职、违法违纪等问题。赤峰市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孩子已从阿鲁科尔沁旗接到赤峰市区,但令人意外的是,其母亲却不同意接手。政府部门只好将孩子送往医院,切实保证孩子生命、健康安全。
    赤峰市委、政府表示,将对相关人员问责。严格核实有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渎职失职、违法违纪等问题,一经查实,要对相关责任人及涉事责任部门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护短。
    
    个人评论:
    4万只是女方单方面反复提的吧,可是拿不出证据。
    医院收的20块尸体处理费,如果不收,女方必然要跟医院要人,然后弄死或者遗弃。
    
    再放一段赤峰贴吧当地人说的小道消息:
    http://tieba.baidu.com/p/2802479364?pn=2 42楼
    最新消息 听说孩子抱到赤峰后 小张她妈列出种种条件不想要孩子 却要求政府赔钱 当时哭着要找孩子 现在孩子给你找到了你又不要 只想要钱 不过是把孩子当筹码 太没人性了
    
    现在好了,本来中国每年1300万流产手术中,可以偷偷活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大月份引产儿,现在都要依规矩打针弄死了。
    
    君,满意了吗?
    
网友评论2014-01-09 09:35


    本来是想把小孩做了
    
    突然多事的POL找上门来说小孩被医院偷卖——这绝壁要追查要赔偿啊——至于小孩……这累赘要了干嘛
    

评论
网友评论2014-01-09 09:47


    你这给护士做无罪辩护的姿势太差,参考主楼帖子里那个蹦的最欢的,你们观点一样。
    
网友评论2014-01-09 10:02


    这又新开个帖子,那我再说两句,我的观点一直很明确,我就是反对楼主你这样的人,咬着这个女的不放,以她的所谓不道德来给护士医院警方做无罪辩护。违法犯罪是事实,如果人人都能以道德为挡箭牌站在法律的对立面,我觉得也没必要再搞什么依法治国了,这就是为什么中学生要学法。这个女子的错不能证明护士的对,就好比你上街抢劫了个人,而这个人正好是在逃的杀人犯,你说你做对了,可以受到表扬了?
    

评论
网友评论2014-01-09 10:03


    这女的恶心 这医院无良 警察失职 并不矛盾
    
网友评论2014-01-09 10:05


    Reply to Reply Post by czhfengdan (2014-01-09 09:47)
    
    问题是,我说错了什么?
    
    这种母亲去引产,按照规定流程,就是引产出来直接弄死。
    
    让孩子活下来,哪怕是偷偷活下来,总比刚生下来就弄死强吧?
    
    如果孩子引产出来,还活着,然后护士对母亲说:“亲,引产失败,孩子生下来还是活的,你带回家去养吧”,现在警察直接根据母亲的要求给送回去了,母亲却不要,你说刚生下来给她她要不要?让护士明着抱走?母亲不是死活要找回孩子么?
    
    现在好了,医院都强制规范操作,引产的孩子,都得死,一点活下来的机会都没有了。
    
    而且4万块钱的说法,是女方单方面咬死,证据没有,警察不承认自己说过,抱养家的老太太也没说给钱。怎么就算“拐卖”了?
    


网友评论2014-01-09 10:08


    Reply Post by pandasogua (2014-01-09 10:05):
    
    问题是,我说错了什么?
    
    这种母亲去引产,按照规定流程,就是引产出来直接弄死。
    
    让孩子活下来,哪怕是偷偷活下来,总比刚生下来就弄死强吧?
    
    如果孩子引产出来,还活着,然后护士对母亲说:“亲,引产失败,孩子生下来还是活的,你带回家去养吧”,现在警察直接根据母亲的要求给送回去了,母亲却不要,你说刚生下来给她她要不要?让护士明着抱走?母亲不是死活要找回孩子么?
    
    现在好了,医院都强制规范操作,引产的孩子,都得死,一点活下来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看了一下你的发帖记录,原来你就是那个人的小号,那么仔细看帖子:http://bbs.ngacn.cc/read.php?tid=6802090
    我也没必要跟你争什么,你这样的人只会答非所问,从头到尾一句话。我该说的都已经说的也很明白,你再圈我我也不会再回了。
    

评论
网友评论2014-01-09 10:19


    接手才怪。7个月去引产。明摆着就是不想要了。
    非洗地医院。但是谁能告诉我 她7个月去引产是想要活的还是死的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2年2月8日 苏ICP备120300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