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lz租了个门面做小生意,当时租的时候付了押金1万,上个月房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门面转手了。
现房东告诉我那1万押金得找原房东要,原房东也答应了这月月初给我,我想着他在本地还有家店面,也就答应了。
然后这月初开始他就跑回成都去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在本地剩下那家店面也转让了……
有没有有过经验的朋友,我是找法院还是讨债公司靠谱点?
法院吧,我都不知道他人在哪,强制令能生效么?讨债公司的话,是找成都的么?这数额小了点,不知道会不会接啊。自挽尊……按法律,你只能找原房东要。除非你能证明现在的房屋使用者和原房东签订合同之前就知道你的事情。
按法律,你只能找原房东要。除非你能证明现在的房屋使用者和原房东签订合同之前就知道你的事情。
呃,现在门面还是我用,只是押金被原房东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