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摔婴警察”郭增喜故意伤害案今日开庭
整理时间:2014-01-17 22:08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4-01-21 11:12
» “河南摔婴警察”郭增喜故意伤害案今日开庭
央视新闻河南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公开开庭审理原林州市公安民警郭增喜摔婴案。去年7月,林州民警郭增喜突然抢过街上一男子怀中的7个月大的女婴,将其举过头顶摔在地上,致女婴重伤。8月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批捕。(央视记者王冰 田萌)
详细经过
2013年7月20日晚,李青峰夫妇怀抱7个月大的婴儿在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散步,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自己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随后,女婴被送到了附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事后,“摔婴”民警郭增喜说,他和另外两人饭后准备去歌厅“放松娱乐”,远远看到这对怀抱婴儿的夫妇,就借酒劲打赌,猜那个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他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大家取笑。他为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遂发生悲剧,他说,这件事他很惭愧。
受伤婴儿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脑部有三处骨折,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性极大。7个月大的李默涵身穿肚兜,脑袋后面一个拳头大肿包仍然清晰可见。据孩子母亲介绍,虽然已经治疗出院,但孩子常会半夜惊醒,害怕见生人,有时会呕吐。医生表示,孩子是否留下后遗症还需观察。
事发后,当地振林派出所出警,涉事民警郭增喜本人仅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后来在一次林州市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该事件才被媒体曝光。
有消息称,女婴家长案发以来长时间未就此案表达公开意见,是因案发后,郭增喜曾通过林州市公安局一位领导做中间人,与李青峰达成赔偿协议,由郭增喜赔偿李青峰几十万,李青峰不再追究郭增喜的责任。
对此消息,被摔伤婴儿的父亲李青峰一直未给予回复。2013年8月18日晚林州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士表示否认,不可能有这样的协议。但他未做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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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2014-01-21 11:19
哦~~
网友评论2014-01-21 11:23
我来黑一发,临时工手续已经办妥,领导不知道这么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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