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小庞返身扶起骑车摔倒的邱老伯,却被邱老伯起诉要求赔偿16万元,闵行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最终还小庞以公道
整理时间:2014-01-09 12:41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 2014-01-08 16:59
» 青年小庞返身扶起骑车摔倒的邱老伯,却被邱老伯起诉要求赔偿16万元,闵行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最终还小庞以公道
这个社会啊。。。。
早高峰时段,青年小庞返身扶起骑车摔倒的邱老伯,却被邱老伯起诉要求赔偿16万元。闵行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据侵权责任举证规则及2份鉴定结论,最终还小庞以公道。
邱老伯举牌“求真相”
一天早晨,虹梅路的非机动车道上,邱老伯骑着自行车回家,其右侧突然窜出四五辆电动车,邱老伯被其中一辆电动车撞倒,周围人群聚集了过来。小庞恰驾驶电动车去上班,见此情景立即停车,返身扶起老人并拨打了110。交警来后,邱老伯一把抓住小庞,说是他撞倒了自己。
“明明救了他,却反说我撞他。”小庞陈述,事发时,自己与同行的多辆电动自行车确实超越了邱老伯,但自己的车辆并没有碰擦邱老伯及其自行车;听到有人喊“摔倒了”,自己出于人道主义,返身实施救助。牵引车来了以后,交警与牵引车司机仔细看了小庞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发现碰擦痕迹。
邱老伯受伤后住院治疗,经鉴定为左肱骨大结节骨折及左三踝骨折,遗留左上肢、左下肢功能障碍,两处都属于十级伤残。住院期间,邱老伯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近4万元。邱老伯一纸诉状将小庞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元。
该起交通事故中,邱老伯骑行的自行车为何倒地经公安机关调查无法查清。邱老伯坐着轮椅到事发路段举牌呐喊,“寻找目击证人”。对面工地走出的唐某称,他可以作证。唐某称,自己看到电动自行车超车,后来自行车倒地,电动车骑车人停车后去扶倒地者。
法院肯定施救行为
小庞希望通过监控录像寻找当时在其前后开电动车和骑自行车的六七个证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法院向辖属交警支队询问事发路段的道路监控情况后发现,该路段没有道路监控记录。针对案外人唐某所述证词,法院通过电话、短信试图与唐某联系,却始终联络不上。
交警支队提供了2份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邱老伯自行车相碰时碰撞形态的鉴定意见书。第一份载明:邱老伯的自行车与小庞的电动自行车两车均未见明显碰撞痕迹,两车没有发生接触。第二份载明:交警将伤者裤腿上所留痕迹与电动自行车前后轮胎花纹进行比对,二者的形态、特征、高度均不符合。
法院认为,该案是非机动车间的事故,属于一般侵权,受害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邱老伯提供的证据均不能直接证明小庞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或其本人对原告有过碰擦,致使摔倒。
针对案外人唐某的证词,由于法院穷尽送达手段均无法联系唐某出庭作证;从其证词可见,对于邱老伯摔倒是否由小庞碰擦所造成,他表示未看清楚。
法院认为:小庞听闻有人摔倒后,返身积极实施救助,无论小庞是否造成了邱老伯的受伤,亦无论小庞是出于社会公德还是良心谴责施以援手,救助受害人的行为都应受到肯定。法院最终驳回邱老伯的全部诉求。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0
yp好样的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1
这老不死的.......法院干的好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2
这个时候应该反诉老头敲诈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2
然后呢?随便诬陷一下又不担责,不处理那老头?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2
如果不对诬告者严加处罚,以后这种事还是会不断的。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2
必须反告啊,,MD。 不脱层皮,当老实人没处讲理就该去自杀吗?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2
关监狱度过余生吧,艹尼玛的老不死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4
为什么不反诉敲诈……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5
为什么这个事件里面的“小庞”不去告老头损害他的名誉权呢?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5
这种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这些人不受之前事件影响,前仆后继去扶跌倒老人,说明社会还是充满爱啊。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7
老伯除了应该自己举证,以后应该增加一个诉讼费,按照诉讼金额10%由败诉方支付就好了,就不会有这么诬陷冤枉案例,至少诬陷成本会高很多。。。比如这老不死要求赔偿16W,应该支付1.6W诉讼费,还应该赔偿对方的误工费。。。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7
这个事和其他的还有些不一样,看上去这个还真是撞的,只不过,多辆电动车里面的一辆,只不过不是这个小庞。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8
看描述,一大群电动车集体超过老头,然后老头摔倒,拉住本案被告人索赔。
这不能简单的定性为老头敲诈勒索吧?
没准真撞了但不是被告人撞得,老头自己也不知道被谁撞了,反正是这一大群电动车里面的一个
跟那些自己摔倒了讹别人的还是有点区别的吧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8
就这样就完了?不罚那帮人点狠的就不会长记性。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9
给这些好心人,32个赞!!!!
正能量。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9
????老头没事?这啥狗屁法官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09
Reply Post by foursnowman (2014-01-08 17:08):
看描述,一大群电动车集体超过老头,然后老头摔倒,拉住本案被告人索赔。
这不能简单的定性为老头敲诈勒索吧?
没准真撞了但不是被告人撞得,老头自己也不知道被谁撞了,反正是这一大群电动车里.......
这个理论好……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10
这就完了?讹人成本太低了
网友评论 2014-01-08 17:1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foursnowman (2014-01-08 17:08)
那他凭什么说小庞是撞倒他的人,有什么证据吗?仅仅是"我认为是他"就可以耽误别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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