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比特币不是真正货币 不能流通使用
整理时间:2013-12-04 23:47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12-05 16:17
» 央行:比特币不是真正货币 不能流通使用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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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近期,一种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所谓“比特币”(Bitcoin)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国内也有一些机构和个人借机炒作比特币及与比特币相关的产品。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三、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站予以关闭。
四、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比特币及其他类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虚拟商品的动向及态势,认真研判洗钱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分支机构应当将在辖区内依法设立并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督促其加强反洗钱监测。
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以及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如发现与比特币及其他虚拟商品相关的可疑交易,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活动;对于发现使用比特币进行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http://www.pbc.gov.cn/publish/goutongjiaoliu/524/2013/20131205153156832222251/20131205153156832222251_.html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0
前一阵不是还有人在马桶里宣扬比特币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赚钱么?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0
不是道是不是到了最后一棒了~~~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0
在法律层面上来说这货一文不值,是这个意思吧?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2
Reply to Reply Post by 水木真一 (2013-12-05 16:20)
投资没问题,就把它当什么什么股票来看,捞一笔就撤 。
国外某些线上线下交易开始使用比特币,央行主要针对的是这种情况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3
Reply to Reply Post by 人真是虚伪 (2013-12-05 16:20)
我觉得这就和当年某某年的硬币值多少多少钱一样的
在收藏者眼中,可能他是值钱的,但在百姓,在国家银行,他就是只有1块钱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3
老美承认合法了 中国没承认而已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4
Reply to Reply Post by 鱼香小肉丝 (2013-12-05 16:23)
合法?比特币和美元能在美国银行兑换了?
求干货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4
本来就是扯淡………………没真金白银储备,想发货币?逗呢吧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4
Reply Post by 鱼香小肉丝 (2013-12-05 16:23):
老美承认合法了 中国没承认而已
老美承认他是合法的金融产品,而不是它自己宣扬的“货币”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5
支持官方态度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5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这就行了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6
不和黄金或者美元挂钩的货币就完全是坑爹,谁承认你?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7
卖挖矿机的和农企已经数钱数到手抽筋了
我觉得这是农企的阴谋啊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7
Reply to Reply Post by 水木真一 (2013-12-05 16:20)
在NGA宣传的好处就是过几小时就没人记得你了,不用改名字跑路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8
Reply to Reply Post by 鱼香小肉丝 (2013-12-05 16:23)
美国也没承认这玩意是货币吧。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8
Reply to Reply Post by cc5233_ (2013-12-05 16:24)
具体就是一场法院判决 牵扯到比特币 并且判决了 而英美法系就是判例法 所以也就间接承认了比特币的合法性 所以你才能看到今年比特币疯长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8
其实最早挖矿那群人也赚了...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9
最近流行挖艾斯币了,你们还没挖么
网友评论2013-12-05 16:29
Reply to Reply Post by 鱼香小肉丝 (2013-12-05 16:23)
还能自由流通没有被禁止使用,其实就是间接承认不违法,也就是合法了。通知的意思应该是:你们投资者随便玩,亏了被诓了别来找我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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