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尼玛】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自述作案动机请求轻判
整理时间:2013-07-10 19:32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7-10 11:21
»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自述作案动机请求轻判
据新华社电 昨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广泛关注的长春“盗车杀婴”案,案犯周喜军站在了二审被告席上。
此前,在看守所里,新华社记者与凶手周喜军进行了1个多小时对话。他缘何成了“盗车杀婴”凶手?他为何漠视生命,竟对襁褓中的婴儿下此毒手?面对记者的追问,一次次低垂下头的他说,是“欲望”和“冲动”让他走入现今绝境。
案情:一审被判死刑
今年3月4日7时许,周喜军将许家林的RAV4丰田车盗走,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婴儿,行驶中,两个月大的婴儿不断啼哭,周喜军遂停车用手掐住婴儿颈部致其昏迷。后婴儿苏醒再次啼哭,周喜军用布条勒婴儿颈部,直至婴儿死亡。随后,将婴儿埋于积雪中潜逃。3月5日17时许,周喜军迫于强大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喜军被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1.7万余元。
偷车:没车开憋得慌
周喜军1987年毕业分配到内蒙古某地一雷达部队,从排长升职到正连。1992年调回长春,仍从事雷达方面工作。2004年转业,转业时是副团长。在部队期间,曾立过两次三等功。转业时,他选择了自主择业,当时给了6万多元安家费。转业时工资很低,只有1000多元,经过几次调整,目前涨到了5000多元。
每月有5000多元工资,在长春也不算少了,为何还想要偷车?据其表述,因刚购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暂时还无工作,手头很紧。而且2010年到2012年间,他曾在一家工程机械公司任职,是大客户经理,由于单位给配车,出行比较方便,亲友面前也很有面子。突然没有车了,就很憋得慌,看到车在那里,就鬼使神差地把车开走了。
他于2013年3月2日去应聘,到许家林家的超市里取暖,看到车停在门外,当时知道车里有孩子。3月4日早再去时,看车还在那里,就开车门,发现车没锁,就上了车。据其表述“当时脑袋也不知怎么想的,就是想一直向前开”。
杀婴:知道警察在找
据周喜军描述,刚开始不知车上有孩子,开出不久孩子突然哭了,这时他也一直在听广播,电台不断发布查找信息,播报丢失车辆特征及车内婴儿的消息。为避免被人发现,便停车将前后牌照掰下,并将轮毂上的红布条解下置于车内。他知道警察和市民都在找我,孩子哭声特别大,不知怎么处理好,更不知怎么办。
当时他也想过把孩子放在路边,但由于天气很冷,路上全是大雪,过往车辆也很少,担心孩子会被冻死。也想过把孩子送到姐姐家,她家比较偏僻,也有地方,得知不可行后,心情就更烦躁。他还知道不远处2公里左右有一家医院,想把婴儿扔到医院附近,但婴儿哭得很严重,声音很大,很急躁,先掐他,后用红布条勒他。
接受记者采访时候他说:“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很紧张,很害怕,‘冲动’是魔鬼。当时把孩子放下就好了,事就没这么大了。”
上诉:请求从轻判罚
后来周喜军知道,被盗的车找到了,车上有他的指纹。在妻子和妹妹的追问下,他最终去公安机关自首。一审宣判后,周喜军上诉,请求从轻判罚。许家林也认为赔偿太低上诉。
7月9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周喜军认为自己属投案自首,有从轻处罚条件,而且他也愿意积极赔偿婴儿家属损失,争取宽大处理。 他认为自己犯罪是在当时的环境下一时冲动。
尼玛就冲你这傻逼能说出这种话 杀你十次都解不了心头恨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2
这些人渣可真把自首当免死金牌用啊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2
这还有人性啊。。。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4
鉴于自首可以轻判,就不活剐了,还不谢恩!?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4
滚他妈的。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5
MLGB不死刑 中国法律一生黑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5
如果可以多补偿对方家人的话,有可能
就看他有没有这个能力和受害者有没有这个意愿了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6
人渣,建议枪毙10分钟。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7
非洗地,自首的话确实从轻吧。。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7
可以 注射死刑改为枪毙10分钟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8
最大程度补偿受害者家属,获得受害者家属谅解的话,减刑也不是不可能
问题是你能做到么233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8
如果是遗弃死亡还可能免死
掐死,还掐两次,死缓?省省吧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9
这个案子很有指导意义,判决能影响今后类似案子的结果。
就看高层怎么做了。
依我看法,死刑是肯定的了。
如果这能死缓或者无期,今后凡是这条线以下的案件,都可以有案例可循了,到时候再弄一个南京老太太那种影响就牛逼大发了。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9
自首从轻在这种恶性案件上也适用?
网友评论2013-07-10 11:29
放尼玛的屁
网友评论2013-07-10 11:30
冲动你妈逼,枪毙这狗日的
网友评论2013-07-10 11:30
问题是这货能积极赔偿?
赔得起还用偷车?
网友评论2013-07-10 11:30
快去死吧,畜生。
网友评论2013-07-10 11:31
Reply Post by 当时就喵呜了 (2013-07-10 11:27):
非洗地,自首的话确实从轻吧。。
恩,可以从轻,枪毙的时候少打几枪好了
网友评论2013-07-10 11:31
这种案件,又全程被摄像头拍摄到车辆,抓不过是时间的问题,但社会危害性那么大,这么做就想轻判了。。。
下一页(2)
LOL罗辑思维全国人大代表真三搞笑视频柳岩
Copyright ©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