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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讨论】 成都15日起重罚五类交通违法行为 为期达五年

整理时间:2013-04-13 13:48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2013-04-12 10:04

» 成都15日起重罚五类交通违法行为 为期达五年
    昨晚,成都市公安局(微博)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中心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通告称,成都市交管局自本月15日起,对成都市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以进一步规范成都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通告有效期为五年。
    
    突出违法行为
    依法从重处罚
    通告称,交管部门将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累积记分达到12分,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组织学习考试。对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A、B照)的驾驶员,累积记分达12分后,交管部门依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在民警查处过程中,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民警将依法扣留车辆。
    公务车辆违法
    通报抄告单位
    通告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车辆及人员应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并通报或抄告其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
    通告称,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阻碍执勤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府早报(微博)记者 黄云
    严管五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该类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侵走非机动车道、侵走公交专用车道、逆向行驶、压线或者越线行驶;非机动车侵走机动车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该类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闯红灯、在禁行时段和道路上行驶、行经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该类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穿插变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路口不按规定驶入导向车道行驶、转弯不避让直行车辆、违禁左转掉头;非机动车转弯不伸手示意突然猛拐。
    
    该类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不在规定地方停放、在人行横道和网状线区域停车、超员超载、不及时撤除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堵塞交通的;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违法载人载物。
    
    该类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封闭道路,移动交通标志标牌等交通设施的。
    
网友评论2013-04-12 10:55


    民不畏严,而畏不公
    ----sent from my HUAWEI HUAWEI C8813,Android 4.1.1
    
网友评论2013-04-12 10:56


    Reply to Reply Post by banboo02 (2013-04-12 10:55)
    
    我觉得还是畏己
    
网友评论2013-04-12 10:58


    支持.e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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