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非常道2012-12-01 13:14
» 上次那个济宁郑媛媛事件,据说男主才被拘留了10天,这个节奏不对吧
作者:vincentding2012-12-01 13:16
你想发谁的?
作者:无辜的小狐狸2012-12-01 13:18
还是谁发了你的
作者:胧月2012-12-01 13:19
砍了,这还用说
作者:元芳你怎么看2012-12-01 13:19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作者:信仰圣光否2012-12-01 13:55
济宁的?我四线小城终于刷了点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