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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变态了]12岁左右的女孩子好烦人啊!

整理时间:2012-06-28 22:22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我有个挺要好朋友,现在在《意林》做编辑
   属于《意林》下面的一个子刊还是什么的,叫《意林-小小姐》,面向的受众是初中的小女生
   她之前常联系的QQ用来做工作QQ了,然后之前我在她空间的留言啊,评论啊什么的,还带着,并没有处理掉
   
   然后,现在没隔今天就有12岁左右的女孩子加我QQ,都是通过挖掘她们的偶像编辑的空间找过来的。
   
   靠,这群丫头。可烦了,开口就问,你是香菜阿姨的男朋友吧?
   
   靠,戳我痛处啊,人家高薪白富美,岂是我一个大学没毕业的挫宅男能攀的上的
   
   靠,12岁的小女孩,还不能调戏调戏,生怕一不小心就毁人家三观了,责任太大
   
   靠,我不理她们,她们还刷你屏,贴一些截图过来,承认了吧,我们找到证据了
   
   靠,把我弄烦了,我还不能骂,这是我朋友的受众,我惹到了,影响她的形象我也担不起啊
   
   靠,又在那刷我屏了,发个帖子都能刷我几十条
   
   靠,我要变态了,偷她们钱包去!
    看来楼主没女朋友收了她,00后也不是不可以!
    要打黑枪就打吗
   
   你不会设置下QQ拒绝陌生人消息啊什么的? 露珠,你是香菜姐姐的男朋友吧 有小萝莉送上门。。LZ还等什么!把你空间地址发出来,大漩涡自有正义之士去收复她们= =好羡慕。。。
    看来楼主没女朋友 态君现在是走到哪被打到哪 可伶啊 可伶啊
   
   你不会设置下QQ拒绝陌生人消息啊什么的?回想一下自己12岁的时候是不是有什么遗憾,然后就能体会到现在小孩子的心情了,12岁的话是小6 初一那会楼主QQ有意转让吗?价格好说
   有人又要被打成筛子了。
   
   我为什么要说又。。。满身枪眼儿
   
   
   
   12岁的小女孩加我我肯定通过啊,谁知道她们战斗力那么高……
   
   
   14岁以下是强奸.
   
   另外PS:设定嫖宿幼女罪的人全部生儿子没屁眼. 我也要去做这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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