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菠萝企鹅2012-11-20 19:11
» 李某在地铁列车关门的一瞬,突然抢夺乘客手机,并用该方式一个月内得手6次。今天上午海淀检察院通报,李某已因涉嫌抢夺罪被批捕。2012年8月27日,被害人马女士乘坐地铁二号线外环到前门站时,手中正在使用的iPhone4手机突然被车内一名陌生男子夺走,当马女士反应过来时,列车门已经关闭。马女士还没来得及看清男子的面貌,人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但第二天,民警就在地铁一号线内,将抢手机的李某抓获。27岁的李某是甘肃人,他供述,2012年8月期间,他在地铁二号线内、外环列车上,多次抓住单身女性玩手机不备之机,在列车门即将关闭的瞬间,抢夺被害人的手机。由于事发突然,被害人大多还没反应过来,车门就关闭,列车也启动了,致使被害人无法追赶上他。另据李某供述,其在8月一共抢夺6部手机,其中5部苹果手机、1部三星手机。目前,李某所交代的涉案金额已逾。哈哈哈哈抢的都是山寨的吧!!!!!!
作者:那个惩戒骑2012-11-20 19:12
从网上那个学的
作者:淡淡疯2012-11-20 19:15
已逾5000元的意思是已达到刑事案件的数额要求。
作者:hotcky2012-11-20 19:16
超过5000元而已,抢劫貌似有金额量刑标准的。
作者:ddd2013142012-11-20 19:16
脑残了地铁里到处都是监控,这不是找死么
作者:weaselpuff2012-11-20 19:19
超过5000元而已,抢劫貌似有金额量刑标准的。
作者:loveoniji2012-11-20 19:20
用NOKIA 1100就没事了,为什么不明白
作者:中条铁柱孙蔚如2012-11-20 19:22
这货是学国外的视频吧,不过忘了地铁站都有摄像头的= =智商拙计啊,也不知道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作者:无计先生2012-11-20 19:23
今天看了就觉得……这业务就得多交流
作者:okie2012-11-20 19:24
完美作案 [s:28]
作者:同床不共事2012-11-20 19:24
6楼 很形象
作者:雷恩斯中尉2012-11-20 20:00
男子在北京地铁站趁列车关门抢夺乘客手机才5000?什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