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水一发】北京两男生为争夺女友跳河示爱 其中一人溺亡
整理时间:2013-09-13 09:27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9-11 02:41
» 北京两男生为争夺女友跳河示爱 其中一人溺亡
两个17岁的少年同时喜欢班上一个女孩子。在女孩的建议下,两人相继跳河表达真心,其中一人被路人救起,另一个男孩小强(化名)却溺水身亡。事发后,小强的父母将女孩和另一个男孩告上法庭,索赔50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经通州法院调解,小强的父母最终获赔偿7万余元。
在北京一家技校就读的小强和小东喜欢同班女孩小倩。对于两个男孩的爱慕,小倩心知肚明,但对他们都只是礼貌有加,没有任何表示。两个男孩为此都很苦恼。
今年年初的一天,三个人和其他几个同学在校外一家饭馆吃饭。小东因嘲笑小强小气,两人发生争执。在小倩的劝说下,三人离开饭馆来到河边准备谈谈。两个男孩子趁机向小倩表达自己的心意,希望对方能答应做自己的女朋友。“你们两个如果喜欢我,就从这个桥上跳下去。谁跳我就跟谁好!”小倩的一句玩笑话却让两个男孩子都当了真。两个男孩相继跳下河,小倩见状连忙呼救。最终,小东被路人救起,但小强却因不识水性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小强的父母把小东和小倩一同告上法庭。原告认为,两被告对于小强的跳河行为应该负有义务制止,二人有能力及时施救却错过了最佳施救时间,故对于其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50万余元。
法庭上,二被告认为,小强的死亡是其自身的行为导致的,是意外事件,二被告对此不应该承担责任。考虑到小强的父母失去儿子遭受了很大的精神打击,他们愿意给予一定的赔偿。经法庭调解,二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共计7万余元,其中小倩支付四万五千元,小东支付三万元。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9/10/c_125355211.htm
网友评论2013-09-11 02:42
这赔得有点少啊
网友评论2013-09-11 02:43
年纪轻轻的,为了个女的..
可怜了他父母了。
网友评论2013-09-11 02:47
虽然不懂法律,但感觉应该是赔款名目的姿势不对吧。。比如唆使这样的。。。
网友评论2013-09-11 06:30
都成年人了,就不能成熟点嘛。
网友评论2013-09-11 06:32
7天后,女子窗口幽幽的出现一个身影,幽幽的说:“你不是要跟我走嘛” 转自网易新闻评论
网友评论2013-09-11 06:35
没有人注意第二句话?在女孩的建议下。。。
网友评论2013-09-11 07:00
三个人智商都有问题。。
网友评论2013-09-11 07:22
风的一手好筝。。
网友评论2013-09-11 07:23
在女孩的建议下
网友评论2013-09-11 07:24
还好我14岁就明白女人信不得的道理了...
网友评论2013-09-11 07:24
Reply Post by nova-roy (2013-09-11 07:22):
风的一手好筝。。
那个年纪真是个没智商的年纪
网友评论2013-09-11 07:49
Reply Post by 千年城的羁绊 (2013-09-11 07:24):
还好我14岁就明白女人信不得的道理了...
所以只信得过男人?
网友评论2013-09-11 07:50
活着才有dps
网友评论2013-09-11 07:51
小东也跳了,为啥也要赔偿?
网友评论2013-09-11 07:52
Reply to Reply Post by 苍穹飞羽 (2013-09-11 07:51)
人活着
网友评论2013-09-11 07:53
以前高中我们寝室也有2个人同时喜欢一个女生,有天晚上,其中一个半夜就坐在窗台上,不过还好没有想不开
最后那女生被第三者抢走了
网友评论2013-09-11 07:54
这3个人的智商真是愁人,特别是那两个男的。
网友评论2013-09-11 07:55
应该算教唆自杀吧
网友评论2013-09-11 07:55
Reply to Reply Post by 无线视帝黎耀祥 (2013-09-11 07:52)
他也是受害者之一啊,应该告那个女孩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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