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胎8月行房后猝死 6旬男友被判担37%责任
整理时间:2013-07-12 12:28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7-14 18:17
» 女子怀胎8月行房后猝死 6旬男友被判担37%责任
据南国今报报道 贵州六旬男子罗某与怀孕8个月的年轻女友阿娇(化名)到广西河池市区。两人开房并发生性关系后的第三天早上,阿娇在宾馆内猝死。死者家属将罗某、宾馆老板告上法院索赔。近日,河池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罗某承担37%的赔偿责任。
与男友开房孕妇突身亡
今年62岁的罗某与今年29岁的阿娇于2003年认识。阿娇在河池农村老家与一男子未婚同居,生育有两个孩子。多年来,罗某与阿娇的“忘年恋”秘密地进行着。
2012年5月8日,与阿娇约好后,罗某从贵州省荔波县来到河池市区。当晚,两人入住一旅馆,情难自禁之下发生了关系。而这时,阿娇已有8个月身孕。
次日,两人“搬”到“金城江区某宾馆”,以罗某的身份证登记入住。当月10日早上,阿娇在客房内突然晕过去,罗某慌忙拨打了120和110报警。医务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阿娇已身亡。当月23日,河池市警方作出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称阿娇的死亡不能排除妊娠高压症导致猝死。
男方担责37%宾馆担责3%
阿娇死亡后,其家属因与罗某等人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将罗某及“金城江区某宾馆”的经营者赵某告上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金城江区法院审理认为,阿娇与罗某均系完全行为能力人,
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足够的认识和预见。阿娇明知自己已怀孕8个月,仍与男友发生关系,最后猝死在宾馆房内,其本身就有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罗某明知女友怀孕,仍与之发生关系,应负次要责任。
对于阿娇的死亡,虽然无证据证实与经营旅馆的赵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作为宾馆的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加强旅客住宿登记管理。罗某只以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住宿,宾馆却允许他带阿娇同宿,造成未进行住宿登记的阿娇死亡。故赵某对阿娇死亡赔偿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计算,原告诉请的各项赔偿请求,予以支持的共13万余元。金城江区法院判决,由罗某承担37%的赔偿责任,赵某承担3%。
罗某不服,向河池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责任分担正确,实体处理得当。据此,河池市中院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罗某的上诉,维持原判。(通讯员覃志凌)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2
厄...难道我们还不如一个62的老头子吗!!!
神啦,赐我大游窝众汉子每人一个妹子吧!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3
女子怀胎8月行房后猝死 6旬男友被判担37%责任
这老头得是有多器大活好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3
信息量好大,我先缓一下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4
这。。。。信息量太大了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4
这。。。。信息量太大了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4
没人吐槽这女的化名吗?!~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5
信息量好大...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5
37%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不是50%或者100%再或者没有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5
六旬男子!牛逼啊!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5
尼玛 62岁··· 这信息量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7
太叼了。。。这老头是要多有魅力。。。。。。。。。。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8
。。。。。
网友评论2013-07-14 18:29
不是只有累死的牛么。。。这是种马属性?!
网友评论2013-07-14 18:30
第三天才死的……
网友评论2013-07-14 18:31
我去。。。
这姑娘怎么想的。。。
网友评论2013-07-14 18:40
37%怎么来的?
网友评论2013-07-14 18:47
Reply Post by 牛小强二 (2013-07-14 18:40):
37%怎么来的?
女方主要责任60%,宾馆3%,男子自然就37%咯
网友评论2013-07-14 20:12
62岁 牛头人 神马的。。。信息量有点大啊。
网友评论2013-07-14 20:16
擦擦,这世界的节操都他妈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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