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的剧情啊! 男子婚后3年多发现妻子是堂妹
整理时间:2013-07-10 07:55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7-11 08:28
» 狗血的剧情啊! 男子婚后3年多发现妻子是堂妹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3-07-10 18:10:00
记者10日从广州越秀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宗奇案,一对80后小夫妻结婚三年多后,竟然发现二人是堂兄妹,万般无奈到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广州越秀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据《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判决宣告二人的婚姻无效。
据法院介绍,1987年出生的李翔(化名)与1988年出生的孙雯(化名),于2007年在一个同学聚会中相识。很快,二人便谈起了恋爱,感情甚浓。谈恋爱两年后,二人都认定彼此是今生的伴侣,因李翔与孙雯仍是大学在校学生,就未向家里人告知准备结婚,在2009年2月,瞒着双方父母偷偷领了结婚证。
2012年底,毕业没多久的李翔终于向父母告知自己在外已有女朋友,并打算谈婚论嫁。于是,双方父母在见面后开始筹备婚宴。直至结婚当天,李翔的大伯李建文(化名)看见孙雯,无奈告诉李翔“不能结婚”。原来,李建文与孙雯的妈妈曾经谈过恋爱,但由于某些原因,二人并未结为夫妻,后孙雯的妈妈另嫁他人,然而孙雯妈妈与李建文仍保持着朋友关系,并有过亲密行为,所以孙雯很可能是李建文的女儿。
为安全起见,李建文要求和孙雯做亲子鉴定。二人提交了血液样本。根据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结论显示:“根据检验结果,支持李建文与孙雯之间存在亲生关系”。
李翔与孙雯只好到广州越秀区法院,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广州越秀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查明相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李翔与孙雯实为堂兄妹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应为无效婚姻。原告要求宣告与被告的婚姻无效,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完)
(原标题:男子婚后三年发现妻是堂妹 岳母曾与男方大伯恋爱)
?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0
等等,容我捋捋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1
就是说牛头人的错咯?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2
这,这,喜大普奔啊。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2
撸主的ID···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3
Reply Post by 红领巾在飘扬 (2013-07-11 08:30):
等等,容我捋捋
别撸了
明显就是上辈的孽,子辈还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4
Topic Post by 哪吒三太贱 (2013-07-11 08:28):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3-07-10 18:10:00<br/> 记者10日从广州越秀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宗奇案,一对80后小夫妻结婚三年多后,竟然发现二人是堂兄妹,万般无奈到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br/> 广州越秀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据《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判决宣告二人的婚姻无效。<...
亲上加亲啊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4
大伯高呼:你妹呀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5
这是一个悲伤的NTR的故事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5
好刺激的剧情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5
前岳父和大伯没有操家伙上吗?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6
他大伯可真是个哔哔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6
孙雯的爹,真是可怜。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6
现实版的段誉与木婉情的故事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7
这样也可以啊。。。。。。。。。。。。好毁 。。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7
有情人终成兄妹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7
Reply Post by 哪吒三太贱 (2013-07-11 08:33):
别撸了
明显就是上辈的孽,子辈还
不就是堂兄妹嘛,很多国家都允许堂亲结婚的,不用在意这些细节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7
幸亏没产生下一代……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7
Reply Post by tsundere (2013-07-11 08:34):
亲上加亲啊
古代真正的亲上加亲是表兄妹之间
堂兄妹的很少
网友评论2013-07-11 08:38
这个坑侄呢吧
下一页(2)
LOL罗辑思维全国人大代表真三搞笑视频柳岩
Copyright ©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