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春天正是睡觉天2012-12-10 17:25
» 下午去某单位办事,看到展出了浦东检察院今年的成果,很多展板,胡乱扫了两眼:某男,在浦东某商场租了柜台,出售假冒哥伦比亚等户外品牌服装,共获利4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两万。某男,研究生,某国企财务总监,挪用单位钱款1500万炒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某男,在网上获得他人身份证件号码,以此向几家银行申请多张信用卡,消费29万, 判处有期徒刑11年。总结:银行的钱比国企的钱更牛叉,消费者的钱就是个P,尽管骗。
作者:yuanye4412012-12-10 17:26
这犯罪性质不同,适用法律不同,量刑结果就不同。。。PS:坐等楼主被喷出翔。。。
作者:拉姆不会飞2012-12-10 17:27
对楼主我真的只能用呵呵了三个例子三种不同的犯罪,这也能拿来比较……
作者:Freezingmourne2012-12-10 17:30
交通事故死的命就是没有被谋杀的金贵?
作者:yeahjay2012-12-10 17:31
法盲真可怕
作者:浮生港2012-12-10 17:32
单纯比对数额?法院又不是根据数额多少量刑的
作者:熊猫好萌2012-12-10 17:34
这次LZ真没喷对方向
作者:白加黑2012-12-10 17:34
atm多吐100不归还 ,牢底座穿。
作者:恶魂灵2012-12-10 18:09
唉,我还指望看众基友大战银行葫芦娃呢,可惜这次只能默默的看楼主被喷出翔了
作者:泽尔里奇2012-12-10 18:10
法盲真可怕 法盲真可怕 Post by 寒冰轩哲 (2012-12-10 18:21)
作者:寒冰轩哲2012-12-11 09:34
编辑够快,都不知道你说了啥我没编辑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