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讯 (记者 朱光泽) 昨日下午,成都国家安全局通报了一起泄露国家安全工作秘密案件的处理情况:一男子因泄露王立军案相关侦办信息,被行政拘留7天。
今年2月10日,某航空公司职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乘客的重要身份信息通过QQ提供给成都某酒店公司职员的朋友毛某。毛某擅自将国家安全机关侦办王立军案件的相关信息公布在互联网上,故意泄露了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达到教育涉案本人,警示世人的目的,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8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法作出对毛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同时,对某航空公司职员王某予以警告。
昨日下午2点过,记者在成都国家安全局看到,毛某在学习了《国家安全法》的相关法条后,自觉在拘留文书上签了字,表示接受处罚,随后被国家安全人员带上了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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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七天,我觉得是不是有点少啊。看来没泄露什么重要的从行为本身,应该判
但说这就影响了侦破确实有点欲加之罪的意思
是上次国安带走王的时候,泄露出来的所搭乘班机的信息~? 就是泄露了说航班上有国安部副部长2个人吧某航空公司职员王某为啥没事? Post by adder72 (2012-10-13 20:54)
王某给予警告,毛某因为公布到网上所以7天。
其实都不重。那张图我电脑上还有呢,身份证号都能看到,确实挺过分其实就是那个航班信息......纯属活该国安局副局长的信息就这样泄露了,肯定火大
我忘了截图!
泄漏了航班乘客信息,肯定要处分的,更何况是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