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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劳动法》了解的么,求帮忙看个案例!

整理时间:2013-12-14 20:34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2013-12-24 19:33

» 有对《劳动法》了解的么,求帮忙看个案例!
    2005年12月与单位签订合同的(3年期),2008年12月续签2年,2010年12月又续签3年。
    今年12月到期单位通知不续签了,赔偿金是按8年赔偿8个月,还是按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赔偿6个月的呢?
    
网友评论2013-12-24 19:36


    来个人帮忙看看啊!
    
网友评论2013-12-24 19:37


    你打12333咨询比这靠谱吧
    
网友评论2013-12-24 19:39


    那边下班了吧,明天要去签字什么的,想大致了解下。毕竟中间相差2个月工资也不少。
    
网友评论2013-12-24 19:40


    按你实际在职时间算的,只要中间没有间断,上几年就是几年
    
网友评论2013-12-24 19:41


    但是单位人事说,不续签是按照从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签订后算补偿的。
    
网友评论2013-12-24 20:01


    2008年12月 ,2010年12月 你们公司同你连续签订了2次合同,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只要不是你本人提出不续签合同,你们单位人事只想 按到期合同 只补偿08年后的工龄就不行
    
    现在你的情况是 单位不想继续用你,就明说了吧,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单位违法解除 不能继续履行的 按八十七条规定赔偿金算
    
    
    
    
    申请劳动仲裁吧 挺费神的 这种事情在中国都懂得 , 不过 农民工 国企职工例外
    
网友评论2013-12-24 20:10


    我这个单位也是国企,不过也就补偿08年之后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啊。我看有的说是2个月,这个有点糊涂了。
    
网友评论2013-12-24 20:16


    我也签了3年。。。我期间跳槽需要交罚款呢?
    
网友评论2013-12-24 20:18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续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如果单位不续签的话按一下标准给予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友评论2013-12-24 20:38


    我们这里是1年赔偿1个月的(钢铁行业)
    
网友评论2013-12-24 20:46


    楼主建议你自己百度一下劳动合同法逐条查看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私信我
    
网友评论2013-12-24 22:18


    Reply Post by douglas3737 (2013-12-24 20:46):
    
    楼主建议你自己百度一下劳动合同法逐条查看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私信我
    
    
    
    现在咨询了下 有人说我这个情况,可以要求一年2个月工资补偿,有人说就是一年一个月补偿。糊涂了。都是专业人士。说法都不一样。
    


网友评论2013-12-24 22:24


    看劳动合同法呀,连这点理解能力都没吗
    
网友评论2013-12-24 22:42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征集名字 (2013-12-24 22:18)
    真是半吊子的专业人士……
    第一,楼主你现在的合同属于固定期限合同,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2007)》的规定,关于固定期限合同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次数计算自新法生效之日即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所以你现在只是续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如果再签,就必须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第二,关于是一倍还是两倍,这个要看你的具体情况。楼主你是否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说一倍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2007)》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条所规定的支付一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又有七种,这个太多了,我不详述,你自己去看法条对照自己的情况。说二倍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2007)》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即违反该法第四章中规定的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就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至于从哪一年开始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2007)》的附则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应该从2008年开始计算经济补偿,即6年。
    综上,根据你的情况,你属于劳动合同终止,即年限届满解除合同,最后应该按照一倍标准计算6年。
    
网友评论2013-12-24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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