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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感慨一下】 我真心感觉梦鸽要不扇脸了,她真的敢接招吗?这是一场你死我忘的战斗,其中一位已经宣战!

整理时间:2013-09-14 21:03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2013-09-13 18:30

» 我真心感觉梦鸽要不扇脸了,她真的敢接招吗?这是一场你死我忘的战斗,其中一位已经宣战!
    原文标题:给李家律师们的挑战书
    
    作者,赵运恒,李天一案被告人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李家台前幕后的律师们:
    
    近来,在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庭审结束后,你们在谴责办案机关的同时,也多次公开地指责包括我在内的罪轻辩护律师,一会儿用微博说我们是公安出来的,一会儿用视频说我们是“替被告人认罪”,有违律师职业道德,云云。李某某的母亲公开骂我们,我并不介意,因为她不知法,救子心切,我可以容忍。但你们中有已著名的大律师、刚著名的大律师,深谙法律。现在为了证明你们的对,利用你们无可匹敌的媒体平台,不断来证明我们的错。
    
    你们中有最活跃的两位,到目前为止,都无权阅卷,也未参加庭审,却屡次发出强有力的言论,似乎比我们真正参加辩护的律师还了解案情,还能得出更正确的判断。因为你们的舆论平台,本来清晰的案件已经变得扑朔迷离,公众难辨真假,司法成本在不断增加。
    
    你们的做法是要剥夺我们做罪轻辩护的权利吗,是要剥夺孩子们真诚认罪的机会吗?律师应该维护法治,还是给法治添乱?
    
    在这儿,我不想就案情过多与你们探讨,因为你们什么案中案局中局之类的假说荒诞之极,不值一驳。比如,雷政富中了“仙人跳”,是他在房间里被女方打了,然后马上被敲诈了;李某某中了“仙人跳”,却是把女方给打了,也没有人当场来救女方并实施敲诈。莫非你们比酒吧高明,能设计出让李某某殴打被害人的圈套情节?再比如,你们到处宣扬是被害人杨某一直主动追随李某某,赶都赶不走,却没有介绍已有大量的证据表明,杨某并不愿意跟李某某走,仅仅是应服务员张某的要求跟着张某走,张某到哪她只能跟着到哪。这和杨某主动跟着李某某走有着天壤之别。
    
    我也不想天天和你们隔靴搔痒地隔空论战,成为狗血剧中的演员之一。为了维护律师尊严,也为了阻止你们继续践踏律师职业良知的底线,我向你们发出一次性的职业生命挑战。
    
    我很高兴知道你们刚刚组织了12名专家、律师参与的论证会。这些专家、律师大部分我都见过,很了解他们确实具有很高的专业权威程度和职业操守,我很尊重他们,也和你们一样很信任他们。所以,在我没有和他们任何一人进行联系沟通的情况下,我希望你们接受我的以下挑战。
    
    挑战方式一:我敢判定你们根本就没有把全部的控方证据材料提供给专家们看,而只是提供了包括几段视频(但不包括审讯视频)在内的少量证据材料,以及你们自己对庭审的主观性介绍和看法。如果真是如此,你们挑选少量材料就让专家来论证,专家势必得不出全面客观的结论,那么你们的欺诈行为有违职业道德,请你们马上退出律师队伍。如果你们能够证明已经把所有控方材料给专家们看了,算我胡言乱语,我会无颜继续执业,马上退出律师队伍。
    
    挑战方式二:如果你们不愿接受第一种挑战,那么既然我们都信任专家,你们可以选择第二种方式——再组织一次论证,提前三天把所有证据材料都复制给这些权威专家(反正你们已经违法提供过一次了),包括把庭审笔录也能够复制过来给专家,然后再看这些专家的判断。材料中,尤其不能遗漏李某某至少三次以上的打人供述笔录,以及其他四人的多次打人供述笔录。如果这些专家有三分之一以上能够同意你们的主要观点,我马上退出律师界。否则,请你们马上退出律师界。
    
    这个挑战,实质上是被逼无奈的应战。挑战的基础,不是我怀疑你们的专业能力,而是怀疑你们的诚信。这个挑战方式的选择,是因为简单易行,能够很快测试出到底谁在违心做事,损害律师队伍形象。如果你们不回应,相信公众会怀疑你们通过专家论证会,又一次断章取义、指鹿为马,欺骗了专家,欺骗了李家,欺骗了公众。
    
    请你们二者选一。如果你们认为我一人对多人不公平,你们可以自荐一人,越著名的律师越好;没人自荐,就请你们抓阄选出一人来。我恭候答复,等待对战。
    
    挑战人: 赵运恒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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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感觉好戏开始了,最喜欢看这个喜闻乐见的东西了,谁敢压名誉?
    
网友评论2013-09-13 18:32


    又一个借机炒作的,真好奇了,律师这行是不是和明星一样,靠名气吃饭的
    
网友评论2013-09-13 18:33


    Reply to Reply Post by chengning30 (2013-09-13 18:32)
    
    特喜欢这样堵上名誉的!战起来!
    
网友评论2013-09-13 18:33


    律师这行还真是靠名气吃饭的
    
网友评论2013-09-13 18:34


    年度大戏,果然名不虚传~
    
网友评论2013-09-13 18:34


    Reply Post by chengning30 (2013-09-13 18:32):
    
    又一个借机炒作的,真好奇了,律师这行是不是和明星一样,靠名气吃饭的
    
    还真是
    
网友评论2013-09-13 18:35


    Reply Post by chengning30 (2013-09-13 18:32):
    
    又一个借机炒作的,真好奇了,律师这行是不是和明星一样,靠名气吃饭的
    
    我觉得这个借机炒作的比蓝和还有那个草天一他妈的雷海军聪明多了……名声也分好和臭啊……
    
网友评论2013-09-13 18:35


    天一要被他母亲和律师玩死呀。。
    
    我觉得这才是震撼教育!
    
网友评论2013-09-13 18:36


    战起来!必须要战!
    
网友评论2013-09-13 18:51


    Reply Post by chengning30 (2013-09-13 18:32):
    又一个借机炒作的,真好奇了,律师这行是不是和明星一样,靠名气吃饭的
    名气很重要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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