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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蛮子那点事】【你们要的洗地文】公权与私域——警惕公权力法外滥权侵害公民 看完再喷谢谢 我觉得我还是一击脱离比较好 骑墙万岁

整理时间:2013-08-22 05:31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2013-08-28 15:53

» 公权与私域——警惕公权力法外滥权侵害公民 看完再喷谢谢 我觉得我还是一击脱离比较好 骑墙万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bcb0f880101e4jm.html
    作者为中央党校教授蔡霞
    看完再喷,重点段落均标红 一击脱离 我不是来洗地的
    
    
     近日,媒体、网络上关于@大V薜蛮子 嫖娼被抓事件议论纷纭。我也谈几点看法:
    
    
     第一、当年美国克林顿总统的绯闻沸沸扬扬,但美国国民对克林顿的支持率反而上升,因为克林顿并没有用总统权力为莱温斯基谋钱财,国民不会因克的私生活 不检点而收回他的总统权力。因为总统权力是处理公共事务,决不允许公权进入私域去满足个人私欲。正因为克林顿没有公权私用,所以美国公众让他继续当总统。 这是第一层,公域私域必须严格分开。相反,在中国,公域私域基本不分,但凡官员私生活奢靡荒淫,十有八九用公权力贪污受贿。同时,若官员想要整谁,手中权 力肆意妄为,可以直接侵入纯属公民私人空间的住所去抓人。薛蛮子不是在特定嫖娼场所被抓,而是在他的住所被抓。在仅有两人在场的住所里,公安和举报人是如 何作到抓薛之前就断定薛嫖娼的?(请注意,薛是在被抓后承认嫖娼的。)除非是24小时监控薛,或在薛住所安装监视探头和窃听器。薛嫖娼若是这样抓出来的, 那么,对所有公民来说,就非常可怕了。因为,只要他们认为需要,就可以对任何公民都24小时监控,就可以随时进入民宅抓人,公民在自己家里这个纯属私人空 间里都没有安全感,人人都将笼罩在恐惧阴影里。
    第二,私域是个人空间,性权利是个人权利,只要他没有因性行为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就是个人道德水平高下的问题,而不是公共权力干涉的范围。所以,印度 的轮奸女记者是严重罪行,要法律制裁,而嫖客与妓女的关系是私人买卖行为,不属于法律制裁范围。但从道德角度看,公众人物应该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应该在维 护社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作用。作为公众人物,薛蛮子任由性欲支配行为,确实很不体面。因为从人的社会性角度说,性本能行为是动物的反应,人的文明素养应该 可以控制性本能,使性行为合乎人的文明规范,从而有利于身心健康。就此,充分尊重人的权利,基于感情基础上两情相悦的性行为无可指责,只要它不伤害到别的 利益相关人的物质和精神利益。而性交易则是对人性和感情的亵渎。薛蛮子因嫖而被抓,一时间官方媒体从网站到报纸到电视,纷纷高调报道,居然使一个嫖客成了 官方新闻热点人物,岂非怪哉?!社会和媒体如果集注于性行为的绯闻,要么是性压抑的变态反应,要么社会本身由低级趣味主宰。
    
     第三,论嫖客,真是什么人都有,其中不乏官员的身影。而当一些官员用公款召妓,进行强奸幼女等犯罪活动后,有一些官家媒体则千方百计进行遮掩诡辩,甚 至编造种种雷人说词,比如夜宿幼女或过夜无行为等等,这些官媒极无耻。抓薛,不在于他嫖娼,而在于他是大V。央视等媒体在报道时,高调突出薛的大V身份, 这恰好暴露了抓薛的真正用意。把抓薛的动机和一些官媒为官员的罪行诡辩放在一起看,暴露的是公权力已经变质成为庇护少数人违法,迫害社会大众权利的私器。
    
     第四,如果有谣言传谣危害社会,首先是谣言受害人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而不是公安局自己给别人按上罪名去抓人。说谣言郭美美,谣言红十字会,谣言张海 迪,郭美美,红十字会,张海迪完全可以去法院告他们,倒蹊跷的是郭美美,红十字会,张海迪都不出来,而是公安局和央视出头。这是公权力侵害公民,搞有罪推 定,以执法之名行压制社会言论之实。公权力肆无忌惮地压制公众言论,势必激起反弹,是要把公众逼到搞街头政治。现在公权力的恣意妄为正在把温和派逼成激进 派,把网络政治逼成街头政治,这是在给习挖坑。
    
    第五,这次抓薛蛮子,居然央视都播报,下三烂的做法使央视堕落到市井烂报的水准,而不是国家新闻机构。是央视自己贬损自己。新闻播报时不说公民薛嫖娼 而是说大V薛,实质是要杀鸡给猴看,警告所有在网络上说话的人,即大V我都抓,你们都小心点管住自己的嘴。这是以抓嫖为名行封口之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 知。说穿了是压制言论。真正依法办事,则应是言论权利行使中的问题,用正当行使言论权利去解决,而不是用公权力绑架公民的身体权利去解决。之所以这样做, 可见他们自知目的见不得阳光,只好以不正当的手段实现企图。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明文都不得行,而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都可以 做。但在一些握权者眼里,法是他们意志的玩物,他们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想怎么用权就怎么用权,由此,违法的是他们而非大V们。
    
    
     第六,今年以来,官方每挑起一个事件,都实际上成为了激励社会觉醒思考,树立公民权利意识和公民文化意识的机会。反宪政和挺宪政的争论话题促成全社会 普及谈论宪政知识的热议;曾成杰被秘密处死,最终变成全社会关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关系的讨论;抓薛蛮子促使公众明确区分私人空间与公权行使范围,逼得大 家要搞明白公共权力为什么不应侵入私人空间,以正确理解法律、明白自身权利,努力求助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公民权利。
     实践表明, 现代公民素质不可能只靠书本来培育,最为重要的是在经历各类公共事件中来真正知晓和认识宪法与法律。从这角度看,非常有必要就反宪政与挺宪政之争话题,就 曾成杰被秘密处死案,就公安局以抓嫖为名抓捕网络大V和网络谣言黑手等,进行深入讨论,以搞明白在宪法法治前提下,公权力必须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警惕 和抵制公权力法外滥权,制造社会恐怖。
    


网友评论2013-08-28 15:57


    我看完了我不喷行么
    
网友评论2013-08-28 15:57


    Reply to Reply Post by fxc991 (2013-08-28 15:57)
    
    不喷我们还是好朋友!
    
网友评论2013-08-28 15:58


    看看楼下怎么说?
    
    对于公共事件本人拒绝评论,拒绝站队
    
网友评论2013-08-28 15:58


    姓薛的是违法,不是什么私人空间!美国嫖娼不违法去美国吧。
    
网友评论2013-08-28 15:59


    大V薜蛮子嫖娼人人皆知,为何央视媒体沉默不语,警惕公权力法外包庇侵害公民
    
网友评论2013-08-28 16:02


    嫖娼了吗?嫖了。
    
    嫖娼在中国违法嘛?违法
    
    那抓了有问题吗?每天都抓嫖客,无非这个人是个所谓的名人所以会被媒体关注(当然这货最近的确可能惹到什么人了?)但大可不必上纲上线,自己屁股干净这事儿找不上他
    
网友评论2013-08-28 16:04


    那么多嫖娼违法的不报导 抓住蛮子人民日报都出来了
    还不是因为蛮子头上有个大V
    
网友评论2013-08-28 16:05


    Reply Post by slob (2013-08-28 15:59):
    
    大V薜蛮子嫖娼人人皆知,为何央视媒体沉默不语,警惕公权力法外包庇侵害公民
    
    +1
    
网友评论2013-08-28 16:07


    明文上不合法,但实际很多地方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专门盯大V,即便这事是真的,显然不是偶然发现,而是专门监控他直到他有把柄可抓
    
网友评论2013-08-28 16:13


    首先薛根本不是我国公民。。。其次嫖娼是违法行为,抓没抓错
    以上2点这位估计都不清楚。。
    
网友评论2013-08-28 16:16


    给造谣和嫖娼洗地的,你们哀嚎的声音越大,我越高兴
    
    就这样
    
网友评论2013-08-28 16:21


    Reply Post by 德里克斯安 (2013-08-28 16:16):
    
    给造谣和嫖娼洗地的,你们哀嚎的声音越大,我越高兴
    
    就这样
    
    他们让我想起了,镜花缘里的两面国。
    
网友评论2013-08-28 16:24


    人民日报:世界多国打击网络谣言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3/0828/c1003-22720939.html
    打击网络谣言有法可依
    
    美国是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网民在最早接触网络信息的同时,也最先受到网络谣言之害。1991年,美国某家网络服务机构在网上散布影响他人声誉的不实之词,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时隔4年,另一家网络服务商由于类似原因被告上法庭,同样输掉官司。这两起案件在美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有助于人们明白网络言论也须遵守现实法律。
    
    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印度政府通过立法形式,使得打击网络谣言有法可依。根据印度《信息技术法》规定,任何人在明知信息失真的情况下,以制造仇恨、破坏、侮辱等为目的,通过网络或其他通信手段予以散布,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任何人通过网络或其他通信手段发布攻击性信息或威胁性信息,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德国的互联网同样受法律约束。按照德国司法规定,所有现实社会通行的司法规定也适用于互联网。此外,德国的许多法律中也包含互联网行为和言论的专门条款和内容。德国是全球第一个发布网络成文法的国家。1997年,德国出台了《信息与通信服务法》。进入21世纪,德国逐步完善了涵盖10余类法律内容的互联网管理体系,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互联网言论可以成为犯罪事实。
    
    惩处网络谣言执法必严
    
    2006年,一名美国女性网民不断用“骗子”等词汇在网上辱骂另一名妇女,时间长达10个月,后来对方以诽谤罪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130万美元,创下网络造谣案赔付额最高纪录,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
    
    去年7月,印度东北部地区发生种族冲突,同时在社交网络上出现了印度东北部人群即将遭受种族攻击的谣言,印度政府临时关闭涉嫌传播谣言的200多个网站。印度政府表示,将确定通过网络和手机信息散布谣言的人,并进行严惩。
    
    对于网络造谣、传谣,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德国司法部门都会进行严肃追究。今年5月,德国联邦法院公布一项裁决,认定谷歌搜索的自动填充功能违法,责令谷歌删除对受害人不良言论的自动填充词条。
    
    个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同样会面临法律制裁。2012年3月,德国西北部城市埃姆登发生一起12岁少女被杀案。警方随后带走了一名17岁的嫌疑人进行调查。此后社交网络有传这名嫌疑人就是凶手,很多人在网上跟帖谩骂这名嫌疑人。最后警方调查表明,那位17岁的嫌疑人并不是凶手。传播谣言的年轻人受到起诉,并在2012年6月被判两周监禁。
    
    今年8月,韩国京畿道一地方警察局决定立案调查两名在网络传播战争谣言的男子。这两人涉嫌在今年4月造谣称,水原市某女大学生在涟川发现了朝鲜发射来的导弹。由于当时韩朝关系紧张,这一谣言引起了极大的恐慌,成为当天韩国门户网站的搜索关键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即使没有故意犯罪,无端造谣伤人的网民也会受到刑事处罚。
    
    倡导积极健康网络行为
    
    据美国媒体报道,为了实现对不良信息的自动扫描,美国执法部门不惜投入巨资研发或购买过滤软件。比如,美国开发的“谣言机器人”等软件,便可以实时识别、监控网络谣言的源头和流向。
    
    除了动用法律利剑,美国还鼓励非政府组织和社会知名人士倡导积极健康的网络行为。美国的“计算机伦理协会”发布了著名的“计算机伦理十诫”,呼吁人们在网上“不要干扰别人”、“不要伤害别人”、“不要窥视别人的计算机文件”,以及“在没有得到准许的情况下,不要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韩国庆熙大学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池英对本报记者表示,社交网络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信息在社交网络这个共同体里产生并得到分享。然而信息的多样性也导致了各种耸人听闻的谣言,本来只是朋友之间的故事,如果和网络相结合就成了恐怖谣言。不应该利用网络对特定对象进行攻击,这已经成为韩国网络的共识,但是造谣者却利用法律漏洞大肆传播谣言,所以首先应该修改相关法律来惩治这些造谣者,同时也应加强对网民的教育,广泛宣传社交网络的道德规范。
    
    (本报洛杉矶、新德里、柏林、首尔8月27日电 记者陈一鸣、吕鹏飞、黄发红、万宇)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28日 21 版)
    
网友评论2013-08-28 16:25


    上海法官嫖娼不也到处都报道嘛?
    嫖娼被抓的天天有,谁让你名声这么大啊!
    
网友评论2013-08-28 16:32


    中央党校 原来也不全是五毛啊
    
网友评论2013-08-28 16:42


    Reply Post by master619 (2013-08-28 16:25):
    
    上海法官嫖娼不也到处都报道嘛?
    嫖娼被抓的天天有,谁让你名声这么大啊!
    
    还是有区别的
    薛只是个公众人物,撑死代表了他个人和他背后的风投,
    而法官是国家公职人员,是中国公权力的象征之一.
    这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网友评论2013-08-28 17:02


    首先,嫖娼犯法,这点没的洗,再说,为什么会针对他?难道不是最近严打网络谣言他才会进去么?
    
网友评论2013-08-28 17:04


    这不是洗地文,而是比烂文。
    文章表达的意思是:在薛这事上,央视比薛本人更烂。
    
网友评论2013-08-28 17:06


    Reply Post by 帅的_无边无际 (2013-08-28 17:02):
    首先,嫖娼犯法,这点没的洗,再说,为什么会针对他?难道不是最近严打网络谣言他才会进去么?
    我就想问问,公安局这时候抓到他嫖了,难道就不该处理么?
    他不去嫖不就没事了?自己去嫖又被抓,找那么多理由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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