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们什么都懂】 卧槽,奇葩的交规,再次刷新中国法律的底线~~
整理时间:2013-08-17 09:30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8-19 11:10
» 卧槽,奇葩的交规,再次刷新中国法律的底线~~
摩托骑手醉驾逆闯高架殒命 后座女孩严重伤残
没有驾驶证,喝醉了酒,开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在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高架道路上逆向行驶遭遇车祸,骑车者周源(化名)因此丧命,后座女孩侯慧(化名)严重伤残。近日,长宁区法院作出判决,周源父母在获得保险公司及对方车辆赔付的27万余元后,须赔偿侯慧近22万元。
去年12月10日凌晨,尚未获得驾驶证的20岁青年周源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两轮轻便摩托车,带着女孩侯慧,在沪闵高架逆向行驶时,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两人都没有戴头盔。周源当场死亡,侯慧经司法鉴定分别构成一个八级伤残和三个十级伤残。
警方检测确定,事故发生时,周源处于醉酒状态。
今年1月,周源的父母起诉要求出租车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84万余元。侯慧也在今年6月向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59万余元。
经审理,法庭对周源父母索偿案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5.5万元;出租车公司按30%的责任比例,承担交强险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赔付周源父母21.6万余元。
随后法庭审理了侯慧索赔案。法庭认为,侯慧完全可以通过拒绝乘坐而避免损害,因此自负一定责任。最终判决侯慧共获赔41.7万余元,其中保险公司赔付6.6万元,周源父母赔付近22万元,出租车公司赔付13.1万余元。
希望大家不要歪题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上,LZ转发就是觉得这交规太奇葩了~~醉酒,逆行,2轮上高架,这个都还要出租公司赔偿,交强险赔付也就算了~~
http://sh.qq.com/a/20130819/002025.htm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2
人的一生总有踩到狗屎的时候——白岩松致当事出租车司机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2
习惯就好
开车上路就要做好被黑的准备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3
违法不赔损失轻的陪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3
人都死了, 赔点吧,,,,这钱那父母也是哭着接受的吧,,,,,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3
可以反告他们嘛。。
这个算不算以危险方法威胁不特定人群
例如日本的那个地铁公司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4
汽车酒后驾驶保险就不赔了,摩托车这么大特权?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5
这还不算什么
如果当时这个出租车是停在路边的话,也还是要陪的,这才奇葩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5
行人 非机动车惹不起,我现在就这感觉,不管什么红灯绿灯,人家要走我就刹车让他过去,跟人家闹不起。
就是希望少一些突然杀出来横穿马路或者突然变道的行人/非机动车,太吓人对心脏不好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5
撞死个自杀都要赔点棺材钱,正常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6
这个好像上上周央视还做过专题- -
为啥赔怎么赔专门问了法官...不过我记不清了....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6
中国是法制社会 赞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6
不是违法的直接无条件全责么,这还要出租车承担30%是个鸟意思?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7
上路请开电动车,谁也黑不到你。。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7
是不是以后跳楼的人因为砸到人自己没死而导致伤残,然后找死者家属赔偿?因为砸到你家孩子所以导致我伤残?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7
看不出来哪里奇葩,将车租借给他人前,有义务检查租车人的驾驶资格,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资格,这个是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的。就算是借给朋友车,同样需要在确认对方的合法驾驶资格后才能借给人家的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8
中国特色,要是一点都不赔,怕家属堵法院大门~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8
真是TM扯,出租车被撞坏没让他们赔就不错了。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8
讲人权讲得过了头,把守法的人当成了牺牲品。
网友评论2013-08-19 11:18
赔付41.7万余元,他自己还付了部分责任
那个周源 应该是付主要责任的吧?
话说现在伤残能要求对方赔80多w了?
难怪撞伤不如撞死啊。。。。。
尼玛这主要责任不是周源么
下一页(2)
LOL罗辑思维全国人大代表真三搞笑视频柳岩
Copyright ©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