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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辩】还记得前段时间高速上一老人被多次碾压那个事故嘛?我怎么觉得原告辩驳是很容易的事?

整理时间:2013-08-16 16:55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2013-08-15 17:07

» 还记得前段时间高速上一老人被多次碾压那个事故嘛?我怎么觉得原告辩驳是很容易的事?
    前情提要
    成都市龙泉驿一条道路上,多辆汽车先后撞上60多岁的老人曾一(化名),前面的几辆车逃逸了,最后一辆车车主没有跑,还主动报了警。由于找不到前面的肇事逃逸者,死者家属将最后一辆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司机脸色都吓白了,下车后连说不是他撞死的。”2011年10月,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村民林先生目睹了一起离奇的车祸。多辆车碾压了同一位老人,而只有最后一位车主停下车报警。被碾压老人膝下无儿无女,唯一的亲人是年近90岁的父亲。而后,老人亲属将这位车主告上了法庭。 近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龙泉驿区法院获悉,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最后一辆车碾过老人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主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车辆逃逸被挡获后,彭某享有追偿权
    2011年10月28日,曾一亲属与彭某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不对老人尸体进行解剖。同年10月30日,老人被火化,彭某对其进行了安葬并支付了相关的丧葬费。 对于碾人的说法,起初,彭某并不认同,他觉得自己车辆碾压的不一定是伤者,有可能是死者。但是,法院发现在2012年开庭时,彭某曾当庭陈述,他碾过老人身体时,看到老人的腿动了一下。法院认为这是一个生命体征的表现,综合其他证据,认为彭某碾压是造成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院认为,曾一的父亲的损失共计39万余元,由彭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11万余元后,余额28万余元由彭某承担80%即22.8万余元,这其中的20万元由保险公司三者险限额内支付。龙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31万元,彭某赔偿8000余元。彭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我觉着稍微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像这种突然死亡的情况,生命已经确实消失,但肉体还是会有“抽搐”的现象吧。。。专业名词还请医学帝来补充下。
    影视作品里对这现象有过很多描述,日常生活中(譬如杀鸡杀猪)偶尔也能见到,为什么法院认定这是个“生命体征”继而判决之后就没有律师之类的来质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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