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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你老无所依会怎么做?】 7旬老人助患癌老伴沉江自杀获刑 沿江堤哭送数百米

整理时间:2013-07-20 08:17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2013-08-13 10:26

» 7旬老人助患癌老伴沉江自杀获刑 沿江堤哭送数百米
    老人被起诉,获刑4年儿子为父辩护,忏悔未尽孝道
    
    三级伤残的他平时由妻照料生活,3月5日,妻被诊断为癌症晚期并转移。4月14日,他艰难地将爱妻一步步挪到江边……
    
    他用爱把她推向死神
    
    妻子患癌晚期,体征指标有手术禁忌,疼痛难忍求“速死”;残疾丈夫用助动车驮妻到江边沉江溺亡。近日,武汉市汉南区法院认定这名“助妻”死亡的老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
    
    70岁的汪卫国(化名)与67岁的叶爱珍(化名),是一对夫妻,家住汉南区纱帽街。随着年事渐高,汪卫国股骨头坏死,其中一只眼睛视网膜脱落,落下3级伤残。平时,汪卫国的生活起居由妻子叶爱珍照料。
    
    3月5日,老伴叶爱珍被检查出乙状结肠癌晚期,伴有肝脏多发性转移。不幸的是,由于她心脏不好,身体多项指标显示,不宜手术。
    
    4月10日,叶爱珍出院。出院后,因病情恶化,老人疼痛难忍无法入睡,难以进食,卧床不起。由于三个儿子外出务工,照料叶爱珍的重担,落在行动不便的汪卫国身上。
    
    清明节刚过,叶爱珍老人在电视里看到有“水葬”一说,认为人死了沉入江中,很干净,又不给儿女添麻烦。于是,叶婆婆苦求老伴将她送到江边,“想尽快了结一生”。老人还说,她这辈子都听丈夫的,“送我到江里去,这事一定要听我的”。丈夫只得答应。
    
    4月14日上午8点左右,汪卫国带上妻子的衣物和被子,找人帮忙将她搀扶上助动车,开往纱帽街江堤码头处。他让叶爱珍坐上被子,连同衣物一起,推入江水中。叶爱珍全身浮肿,一时沉不下去,顺流漂下。汪卫国眼睁睁看着妻子随水漂流,沿着江堤追了几百米远,不忍离去。
    
    汪卫国将妻子送入江中这一幕,恰好被江边的渔民看到,渔民随即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很快找到叶爱珍的尸体并打捞起来。经法医鉴定,叶爱珍为溺水死亡。
    
    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汪卫国。得知自己犯下杀人罪,汪卫国感到意外。他说自己是帮助老伴自杀,没有要杀人的念头。得知自己要负刑事责任,他自己也想“一死了之,跟老伴一起走了算了。”
    
    汪家3个儿子对母亲的去世和父亲的行为,深感自责。他们认为自己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酿成了家庭悲剧,请求法院宽大处理,给他们一个尽孝父亲的机会。
    
    汪卫国所属街道、社区居民也纷纷求情,希望法院要理解叶爱珍生前的意愿,“听取民意,让活着的老人安度晚年”。
    
    近日,法院判决,汪卫国犯有故意杀人罪,但情节轻微,判处有期徒刑4年。
    
    当事人:沿江堤哭送数百米路程
    
    心路历程
    
    汪卫国在庭上供述了作案经过。 4月14日,这是叶爱珍“算好的日子”。上午8点左右,汪卫国在叶爱珍的“指挥”下,开始清理衣物。汪卫国翻开衣柜和箱子,找出了叶爱珍舍不得穿的新衣服,叠整齐堆放在一起。“到了那边,也要铺床铺被子,再带一床新床单。”叶爱珍说。汪卫国找出一床新床单。汪卫国将叶爱珍搀扶下了床。但他实在没有能力将妻子抱上助动车。
    
    这时,门口有一行人路过。汪卫国跟行人打招呼,请求帮他搭把手,将生病的老伴抬上车。行人将叶爱珍架上了车。汪卫国驾着助动车,来到纱帽街江堤边。 他用尽力气,一点一点将妻子挪到江边。一路上,叶爱珍不断呻吟,催促他快点。“还是不忍心,不愿意这么做,但老伴一直催我快点。”汪卫国说。
    
    汪卫国将被子摊开,让妻子坐在被子中间。他将衣物行李等放在妻子怀里,将被子再包裹起来,再扎紧被子四角。他连人带被子一起,将她推入江水里,“对不住啊,你在那边再享福啊,冒得病痛啊——”。因叶爱珍全身浮肿,一时沉不下去,随着水流淌走了。这时,有渔民拿起喇叭喊话:“老人家,这事做不得的!” 但叶爱珍已经没入滚滚江水中。
    
    汪卫国沿着江堤,追着妻子走了“几百米远”,才伤心回了家。他没想到,有渔民报了警。
    
    儿子:愧对妈妈,再不能让父亲临老进监狱
    
    6月3日,汪卫国涉嫌故意杀人案在汉南区法院开庭审理。汪卫国不接受外人辩护,他的二儿子汪明(化名)担任了辩护人。
    
    汪明泪流满面。“丢脸啊,我和我的兄弟惭愧啊!”汪明说,一个月前,他们兄弟与父亲一起,办理了母亲的丧事;一个月后,他却坐在法庭上,为自己的父亲辩护,请求法院放过自己的父亲,给他和兄弟一个尽孝的机会。
    
    汪明说,母亲住院期间,多次跟他和兄弟说,不要白花冤枉钱了,她年纪大了,做不了手术,就让她死了算了,“每天吵着要出院,舍不得我们花钱。”母亲出院后,病情加重,疼痛难忍,请求父亲快点将她“弄死算了”。
    
    “清明节刚过,她听到‘水葬’干净,一心就想投江自杀,但她卧床在。”汪明说。
    
    汪明说,母亲是个要强的人,臀部开始溃烂,“我们想去帮她洗下身,母亲死活不肯,而父亲又行动不便,母亲常叹‘要是有个女儿就好了’。”
    
    “希望法院网开一面,父亲不是故意杀人,我们已愧对妈妈,再不能让父亲临老进监狱,要尽孝。”汪明兄弟3人这样说。
    
    争议:协助自杀,还是故意杀人?
    
    举案说法
    
    法庭上,汪卫国和家人对检方指控故意杀人罪,十分不解。
    
    “看到她那么痛,那么苦,我都恨不得替她去死,怎么会杀她?”汪卫国这样反问公诉人。他认为,妻子想死不成,他是帮助妻子自杀,解除病痛,“她在阴间就不痛了,她是支持我的”。
    
    当法官阐明故意杀人罪构成的要件时,这位不懂法的老人以死相逼:“你们要判我故意杀人我还不如死了!这把年纪了,怎么有脸见人?”休庭期间,法官召集了汪卫国所在的街道居委会群干、街坊邻居和办案民警等,召开听证会,商讨这个案子案情,如何说服老人接受犯罪的事实。
    
    各方意见很快反馈上来。他们都表示,汪卫国平时老实,与妻子关系也很好。两位老人都是一心为子女着想,有了病痛不想拖累儿子们,舍不得花钱治病,又不懂法。
    
    参加听证会的人都认为,汪卫国是个法盲,不能让这个家庭再发生悲剧,应该教育子女们多尽孝道,但法不容情,故意杀人的罪名无法推卸。
    
    法院说服了老人后,认定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老人对社会不再产生危害,加之身体残疾不宜收监,允许监外执行刑期。
    
    法官:“安乐死”都通不过,何况助人死亡?
    
    主审法官丁新红谈了自己的看法:
    
    叶爱珍处于癌症晚期,苦不堪言,这一现状得到了多方的证实。老人生前要求“速死”,多次要求丈夫帮助她死亡的情节,也得到一定的佐证。在了解了死者的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的意见后,民意结果是一致的。汪卫国患3级残疾,年岁已高。他存在情节轻微的情形。
    
    但当事人汪卫国故意杀人罪是不容置疑的。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情节轻微的,也可以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
    
    那么,汪卫国故意杀人是否存在轻微情节?这主要看妻子叶爱珍生前是否要求死亡,是否多次要求死亡。这是本案判决的关键,也得到逐一证实。
    
    这个案子跟“安乐死”没有联系。目前,“安乐死”都无法得到国内外通过,何况助人死亡的行为呢?
    
    http://gz.ifeng.com/zaobanche/detail_2013_08/12/1097033_0.shtml
    
网友评论2013-08-13 10:29


    怎么让我想起了非诚勿扰二
    
网友评论2013-08-13 10:32


    真是悲剧呀!
    安乐死还是很必要的啊
    换我得重病又痛苦又治不好我也宁可早点死不拖累家人
    
网友评论2013-08-13 10:35


    如果是孤寡老人其实去监狱挺好,一身的病监狱还要负责治疗。
    
网友评论2013-08-13 10:35


    我觉得这不算老无所依,只不过是被病魔折磨的太痛苦了。
    
网友评论2013-08-13 10:35


    说实话人都想活着,就算再痛苦可能也想活着。。。。不知道现在大病报销情况什么样,将来要是真看不起病,明确知道必死的情况下,一定提前自我了断,绝不拖累孩子。。。。。
    
网友评论2013-08-13 10:36


    不算老无所依吧
    
    癌症晚期太痛苦了求速死的人其实不少的
    
网友评论2013-08-13 10:37


    昨天微信看到的,然后跟老婆说以后弄安眠药给我吃就行,不用坐牢,哪知她回我等你躺床上不能动了我就换个老头过
    
网友评论2013-08-13 10:38


    这个。。也不能说老无所依啊、、儿子们还是愿意尽孝的,只不过老太太受不了病痛的折磨
    
网友评论2013-08-13 10:4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JeanReno (2013-08-13 10:37)
    
     简直无情。。。
    
网友评论2013-08-13 10:41


    Reply Post by flysmile (2013-08-13 10:35):
    
    说实话人都想活着,就算再痛苦可能也想活着。。。。不知道现在大病报销情况什么样,将来要是真看不起病,明确知道必死的情况下,一定提前自我了断,绝不拖累孩子。。。。。
    
    数年前我妈癌症住院,治疗了3年左右,家里买房的积蓄全部扔进去,还是没救回来。
    
网友评论2013-08-13 10:41


    哎,这个是我们那地方的,生活什么的应该问题不大的,估计主要是疾病折磨人太痛苦了
    
网友评论2013-08-13 10:42


    Reply to Reply Post by JeanReno (2013-08-13 10:37)
    
    趁早扔海里去
    
网友评论2013-08-13 10:47


    没办法 法律就是法律
    
    不过我觉得这老伯去监狱应该会特殊照顾的
    
网友评论2013-08-13 10:47


    癌症晚期痛苦一般不是配大量止痛药,然后打着打着就过去了...
    现在只有放弃治疗是合法的,自杀不合法但也不追究。执行安乐死或协助自杀都是犯罪,我要是到那份上希望有能力自己了断(其实在医院了断还能帮家人要回点医药费...)
    
网友评论2013-08-13 10:47


    看了好悲凉……
    其实安乐死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人道的……但是太难界定这个安乐死的标准了也容易被人利用……
    
    法院这样执行也算合理……
    
网友评论2013-08-13 10:51


    虽然我和我奶奶并不是很亲近,但是去年看她肺癌晚期,躺在床上那难受的样子,心里还是很痛
    
网友评论2013-08-13 10:52


    Reply Post by JeanReno (2013-08-13 10:37):
    昨天微信看到的,然后跟老婆说以后弄安眠药给我吃就行,不用坐牢,哪知她回我等你躺床上不能动了我就换个老头过网友评论2013-08-13 10:55


    完全是社会问题,现在不是有不常回家看看罪吗?为什么不抓那些违法的儿子,偏偏是这个可怜的老人啊!
    
网友评论2013-08-13 10:56


    我支持安乐死,能治肯定要治,如果是绝症,与其活受罪,不如早死早解脱
    下一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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