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非常能喷】四川:3名未成年人抢劫留守妇女,杀人后焚尸......
整理时间:2013-07-18 23:12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8-07 22:37
» 四川:3名未成年人抢劫留守妇女,杀人后焚尸......
7月30日晚,万源市官渡镇项家坪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焚尸案,3名约十四五岁的少年有预谋的进入留守妇女龚女士的家中,用电线将其勒死,将家里的几千元洗劫,然后焚尸离开。龚女士被烧的面目全非,令家属十分痛心。目前,这三名少年已经被万源警方抓获。记者江龙
其实那个不关未成年保护法的事,是刑法的事: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3_08/07/28374357_0.shtml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8
太凶残了,枪毙吧这种杂碎。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8
多大仇?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8
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要躺枪了!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8
这是真的杀人放火,房子都烧了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9
杀之,不能让 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保护人渣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9
干尼玛的未成年人包庇法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9
无语了,就这还不上重刑?
未成年人干出来的事可比成年人都歹毒多了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9
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多了,让人深思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9
这比我这批被古惑仔毒害的人还丧心病狂啊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9
有人生没人教的畜生越来越多了 
网友评论2013-08-07 22:39
看起来这家也不是很有钱,住的还是土房子...
网友评论2013-08-07 22:41
未成年人包庇法万岁万岁万万岁!
网友评论2013-08-07 22:42
Reply Post by 十二只猴 (2013-08-07 22:39):
这比我这批被古惑仔毒害的人还丧心病狂啊
当年被古惑仔毒害的一代人只是瞎闹而已,比不上现在被物质社会毒害的一代人
网友评论2013-08-07 22:43
那么小的孩子怎么会那么残忍....
网友评论2013-08-07 22:45
现在不少未成年人知道自己干坏事不判重型什么都干的出来,取消吧。
网友评论2013-08-07 22:48
我去你骂了隔壁
这是未成年干的?真特么想看看这种人爹妈都是啥样。
网友评论2013-08-07 22:5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胖子猎人 (2013-08-07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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