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图】四川3少年勒死妇女后抢劫焚尸
整理时间:2013-07-18 19:17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8-07 22:59
» 四川3少年勒死妇女后抢劫焚尸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08-07 19:06
7月30日晚,万源市官渡镇项家坪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焚尸案,3名约十四五岁的少年有预谋的进入留守妇女龚女士的家中,用电线将其勒死,将家里的几千元洗劫,然后焚尸离开。龚女士被烧的面目全非,令家属十分痛心。目前,这三名少年已经被万源警方抓获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2
操,畜生!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3
真的是畜生。。。。
革命老区哎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5
3名约十四五岁的少年有预谋的进入留守妇女龚女士的家中
年龄选的很好,再大几岁就……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5
那团黑乎乎的是什么部位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6
我靠,我刚才发的至少打了码
撸主你直接发不打码的.....折叠下吧。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7
操。。十四五岁,这样的关进去再出来怕是更凶残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8
十四五岁。。。
几年以后出来又是祸害。。。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8
求凌迟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9
Reply Post by 我知道你们都非常专业 (2013-08-07 23:06):
我靠,我刚才发的至少打了码<br/>撸主你直接发不打码的.....折叠下吧。
手机,不会折叠啊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9
Reply to Reply Post by woopersky (2013-08-07 23:05)
目测有手臂 大腿 和头颅。。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9
这样的不判死刑能服众?
网友评论2013-08-07 23:09
坑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该修改的时候了!!!!
网友评论2013-08-07 23:12
未成年包庇法又要立功了
网友评论2013-08-07 23:13
未成人免受刑事处罚的年龄应该改一改了,我觉得提到12岁差不多,毕竟还是小学生可原谅,体力智力方面也有限,能够造成的危害也有限
现在16岁的熊孩子长得好的1.8米都有,人高马大一般瘦弱点的男人都扛不住,更别提女人和老人了
网友评论2013-08-07 23:16
我觉得应该改改有期徒刑。
直接改成40年的有期徒刑。
网友评论2013-08-07 23:19
Reply Post by lineage_dk (2013-08-07 23:16):
我觉得应该改改有期徒刑。<br/><br/>直接改成40年的有期徒刑。
只考虑罪犯年龄低下心智不成熟。 不考虑受害人。 只要犯事。 不看年龄一并论处
网友评论2013-08-07 23:25
这种败类还整得回来么?
毙了算了
网友评论2013-08-07 23:38
Reply Post by woopersky ():
那团黑乎乎的是什么部位
右边是头,然后自右向左是右臂,心脏,肝脏,肠。部分下肢残骸。照片上就能看到这点了。
身体基本都烧没了,再加点火估计连这点东西都剩不下了。
14岁就干这种事,没救了。
网友评论2013-08-07 23:40
现在的小畜生越来越多了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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