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者进,关于强奸的几个问题(喂,你们不要总盯着第三条看啊!!)
整理时间:2013-07-15 14:04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7-29 11:14
» 刑法学者进,关于强奸的几个问题(喂,你们不要总盯着第三条看啊!!)
根据我国刑法,强奸要违背妇女意志,目前来说强奸男性不构成 强奸罪,那么有以下几个问题
1、女人强奸女人磨豆腐不用道具,算不算强奸的即遂,因为强奸采用插入即遂说,女人不用器具如何插入?
2、14-16岁未成年人在拐卖妇女中强奸的,定强奸罪,而16周岁以上在拐卖妇女中强奸定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那么,一个16周岁以上的人教唆一个14-16周岁的人在拐卖妇女时强奸,定什么
3、在我国刑法中,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实行犯,那么,丈夫和第三人一起强奸了妻子,成立强奸罪的共犯这没问题,但是算不算轮奸?
网友评论2013-07-29 11:14
赶紧去认罪吧
网友评论2013-07-29 11:15
强奸主体就是男被X者为女在我国才能定罪
至于带套算不算强X这个课题咱们需要再研究研究
网友评论2013-07-29 11:16
根据犯罪心理学
犯人都会想列举几条无关紧要的来问
其实他只是想知道最后一条的答案
网友评论2013-07-29 11:18
国内首例婚内强奸案 丈夫游走强奸犯边缘
夫妻双方已经长期分居,在一次争吵中,丈夫不理妻子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行为。丈夫的做法是否构成强奸,应否受到法律的制裁?记者昨日了解到,广东佛山顺德区法院近日审结了佛山首例婚内强奸案,被指控强奸妻子的李某,最终被法院一审宣判无罪。
网友评论2013-07-29 11:19
LZ是有故事的人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0
第二个,应该不会判强奸,唆使犯罪+拐卖妇女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1
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1
Reply Post by 怒风领主 (2013-07-29 11:16):
根据犯罪心理学
犯人都会想列举几条无关紧要的来问
其实他只是想知道最后一条的答案
神分析,默默+1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2
我就想知道最后一条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4
还有如何界定违背妇女意志?比如事后后悔的怎么办?或者技术好,长的帅,过程中发生感情了,怎么算?强奸是公诉案件吧?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4
赶紧去自首吧lz,争取宽大处理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5
Reply Post by 怒风领主 (2013-07-29 11:16):
根据犯罪心理学
犯人都会想列举几条无关紧要的来问
其实他只是想知道最后一条的答案厉害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6
第一个 女人怎么强奸女人?拿工具?不拿工具没插入的话应该不能定强奸吧 可能是猥亵?不太明白
第二个 两个人可以分别定罪 即未成年人是强奸 成年人是加重情节 两人在强奸这一范围内形成共犯
第三个 要看具体情况 是丈夫帮忙第三人强奸 还是丈夫与第三人一起强奸 如果是前者 肯定是强奸共犯 但不算轮奸 如果是后者 我认为应该也不算轮奸 而且 如果只是时间上连续而没有共犯意思的话 我觉得按照目前国内不承认婚内强奸的观点 丈夫甚至不会构成强奸罪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6
Reply to Reply Post by 怒风领主 (2013-07-29 11:16)
不能同意更多!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7
不是昨天说高潮才算cj么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7
Reply Post by 怒风领主 (发表于:2013-07-29 11:16):
根据犯罪心理学
犯人都会想列举几条无关紧要的来问
其实他只是想知道最后一条的答案
这个有道理,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8
Reply to Reply Post by 死之沉默天使 (2013-07-29 11:24)
先通奸再强奸算强奸
先强奸再通奸算通奸 “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网友评论2013-07-29 11:29
女性只能在共同犯罪中构成强奸,单独犯不构成,属于猥亵。
第二个问题是共同犯罪,各按各罪。成年人构成拐卖妇女罪,加重情节。未成年人构成强奸妇女罪。两人在强奸妇女部分构成共同犯罪。
第三部分,不太清楚,理论上存在婚内强奸,实践上是不做处理的。从理论上来说,两人构成强奸罪,并有轮奸的加重情形。
网友评论2013-07-29 11:30
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下一页(2)
LOL罗辑思维全国人大代表真三搞笑视频柳岩
Copyright ©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