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帝进!熊孩子不是原罪,有车才是原罪!
整理时间:2013-06-19 02:54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6-17 22:01
» 法律帝进!熊孩子不是原罪,有车才是原罪!
今天看报纸,我们这一男子因为要去内地出差,把车钥匙交给自己姐姐保管,谁知他姐的熊孩子a趁机把车钥匙偷出来,叫上另外一个熊孩子b出来开车耍。两个熊孩子均未年满十八岁。结果熊孩子b开车把电线杆撞倒,并逃逸。按照损坏情况要赔四万多。该男子回来后见车被毁勃然大怒,追问后一怒报警自首。结果判决下来该男子要承担30%的责任,这叫什么事?监管车辆不力?这车是他姐孩子偷的,开车的又是另外一个不相关的。何况还是他报的警。
按这个节奏,是不是如果窝友的车被偷了,小偷交通肇事,车主还要承担30%的责任?
看来法庭就是个和稀泥的货!
网友评论2013-06-17 22:04
钥匙交给姐姐保管, 拿出钥匙监管责任协议可以让姐姐付钱嘛
没合同谈个几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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