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临时工”横行执法严重冲刷权力公信!
整理时间:2013-05-28 23:36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6-06 07:03
» 人民日报:“临时工”横行执法严重冲刷权力公信!
法律底线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底线之上,方是具体执法部门可寻找办法、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
“合同工”、“临时工”再次聚拢舆论目光。《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广东此举并非首吃螃蟹。自2012年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河南、重庆、黑龙江、云南昆明等多地先后出台过“禁止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的明文规定。广东此次仍能引发舆论“激动”,盖因现实与法理的错位:临聘工、合同工,仍是当下执法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屡见报端的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事件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推到前台当“挡箭牌”。最近陕西延安城管执法人员被指残暴地“跳起来踩头”,当地回应也称“涉事人为临时工”。
法理上早已丧失了正当性,现实中却总能顽固生存,当然有现实的复杂性:能拿到桌面上说的是“正规编制少、工作量大,我们又有这样那样的新情况、新任务,不得已而为之”;拿不到桌面上说的则可能是,“临聘人员”执法,比起正式职工来成本小、干活多、好管理、易指挥,出了问题还可以断尾求生,不啻一道便利的“防火墙”。
可关键在于,我们不能容忍“小道理”随便就挤走“大道理”,也不该容忍法理向现实无限度地迁就妥协。一波又一波的“临时工”横行执法,引发舆论强烈不满,已严重冲刷了权力公信,成为法律威严之“伤”,必须着眼于全国范围,正本清源,有一个“一揽子”解决思路。
首先是再度明确临时工执法的非正义、违法性。行政单位不能非法用工,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凡签订合同就是单位职工,“临时聘用”显然不能成为避责的挡箭牌,相反,追究起责任来甚至要“罪加一等”——为什么要聘用这么多临时工?如此倚重临时工干活,“正式工”是否涉嫌团体性偷懒?
其次是对辅助人员的规模、权限、任务必须廓清边界。即便有的领域暂时离不开临聘人员,需要时间过渡,哪些工作可以做,哪些工作不能做,也必须限定得一目了然,绝对不能眉毛胡子分不清。有权必有责,无责必无良,这是权力运行的基本逻辑。随意将执法权授予临聘人员,一旦闯祸被揪出来,执法单位必须被倒追责任。法律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用来规范权力运行的。行政执法队伍,尤其要成为依法执法的典范。
短期来看,有些单位使用临聘人员可能有这样那样的苦衷,但苦衷绝不是对法律置若罔闻的借口。苦衷之外,还有起码的底线——无条件地遵守法律、确定性的执法授权、极高透明度的公众监督,这些都是行政权运行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容任何状况压倒的最大道理。法律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底线之上,方是具体执法部门可寻找办法、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这是我们对待行政伦理的基本态度,也是树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网友评论2013-06-06 07:06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扩招吧,都有了铁饭碗,就不会跟自己的前途过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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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2013-06-06 07:14
现在城管和小贩,就是个轮流弱势阶段,
上次那个卖菠萝姐姐的,看看城管多吃瘪?
再看看这个,小贩吃瘪,
早起看新闻说这卖自行车的已经被发了2次限期整改通知了,结果就是不走,怎么办?
城管和小贩本来就是极端化冲突,任何一方冲动就容易变成肢体冲突。
要想防止冲突就要限制双方,只压任何一边,都会让另外一边高调找事。
在顺便说一下,黄衣女子好像真受伤了不是装的。
网友评论2013-06-06 07:14
还冲刷个球啊,根本都没了
网友评论2013-06-06 07:22
我们地方,城管,拆违都是外地小伙子,上面分配下来每人5000.一年6万。。。包括交金,服装,每天兜。临时工成主流了,没办法,现在搞和谐,财政养了一堆,一个菜场10个临时城管在那玩手机。。。。
网友评论2013-06-06 07:24
脏活,累活都叫临时工冲,正式工躲后面当然舒服了。有本事这些有冲突的活你让写报道的记者自己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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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2013-06-06 07:25
喉舌都看不下去了,某些人的末日到了
现在想想那帮洗地的,真难为你们了
网友评论2013-06-06 07:25
(这里填帖子的内容)

网友评论2013-06-06 07:26
什么时候不讲和谐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多判几个妨碍公务罪再来讨论临时工问题好么。
网友评论2013-06-06 07:27
Reply Post by 潇香醉 (2013-06-06 07:25):
喉舌都看不下去了,某些人的末日到了
现在想想那帮洗地的,真难为你们了
傻逼
网友评论2013-06-06 07:30
不让请临时工的话,国家就得大批加编制,公务员队伍不说多了30%是要加的,这又跟克强同志要求的不再扩编相冲突。
网友评论2013-06-06 07:32
Reply Post by 魔无迹 (2013-06-06 07:30):
不让请临时工的话,国家就得大批加编制,公务员队伍不说多了30%是要加的,这又跟克强同志要求的不再扩编相冲突。
砍领导
加小兵
网友评论2013-06-06 07:33
Reply Post by 汉弗莱爵士 (2013-06-06 07:32):
砍领导
加小兵
领导多还是临时工多啊?
网友评论2013-06-06 07:35
我怎么觉得是不是临时工,没什么大不了,总之领导他这么干的总还是“正式工”,临时工不存在挡枪一说。
网友评论2013-06-06 07:37
在此之前,凤凰大队已经分别于4月25日和5月30日下发过两次“责令整改通知书”,期间也有多次的口头警告。就在5月31日下午3点左右,凤凰大队工作人员还对该店进行了口头警告。但在下午5点左右,执法队员发现情况没有任何改观,于是他们对该店门口停放的自行车进行了暂扣处理。
然后在暂扣的过程中,视频开始了。
现在的办法还是维稳,吧大人的城管“临时工”辞了,
如果真是法制社会,那么违章经营的自行车行和阻碍执法的几个被打者有没有被处罚?
这个矛盾目前看只有加大城管的执法权力,让对面不敢暴力抗法,
然后在加大社会监督和增加违规成本才能解决。让城管一方不敢乱来。
其实就算都做到了,被执法者哪怕只是在路边哭,被媒体看到照样是一场风波,最主要的还是加大媒体的节操持有量。
别的说什么都是白搭。
网友评论2013-06-06 07:38
我倒是希望公务员全部都是合同工呢
网友评论2013-06-06 07:42
Reply Post by 零崎双识 (2013-06-06 07:27):
傻逼
这个吊
网友评论2013-06-06 07:43
Reply Post by 零崎双识 (2013-06-06 07:27):
傻逼
赞!
网友评论2013-06-06 07:48
Reply Post by 孤单我爱罗 (2013-06-06 07:14):
现在城管和小贩,就是个轮流弱势阶段,
上次那个卖菠萝姐姐的,看看城管多吃瘪?
再看看这个,小贩吃瘪,
早起看新闻说这卖自行车的已经被发了2次限期整改通知了,结果就是不走,怎么办?
城管和小贩本来就是极端化冲突,任何一方冲动就容易变成肢体冲突。
要想防止冲突就要限制双方,只压任何一边,都会让另外一边高调找事。
在顺便说一下,黄衣女子好像真受伤了不是装的。
别洗了,那个女的一开始踢倒地的人算什么?
网友评论2013-06-06 07:50
Reply Post by 孤单我爱罗 (2013-06-06 07:37):
在此之前,凤凰大队已经分别于4月25日和5月30日下发过两次“责令整改通知书”,期间也有多次的口头警告。就在5月31日下午3点左右,凤凰大队工作人员还对该店进行了口头警告。但在下午5点左右,执法队员.......
真是法制社会,打人者一个停职就算完事?明显的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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