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提高至每日182.35元。
整理时间:2013-05-17 18:36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5-18 00:46
» 最高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提高至每日182.35元。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最高人民法院17日公布了2013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82.35元。
国家统计局17日公布,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47593元,日平均工资为182.35元,比上年增加19.7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网友评论2013-05-18 00:48
比七块女一耳光还便宜。
网友评论2013-05-18 00:48
求侵犯
网友评论2013-05-18 00:49
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182.35哦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0
还有整有零的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棕色披风 (2013-05-18 00:48)
你的人身自由真贱价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1
求监禁play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1
那没有什么精神损失费之类的么……、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1
自由還不值200塊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2
加个零也不干啊.....这么少....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3
这个是专门为了作为冤狱的赔偿标准而设定的吧
一关十几年然后发现抓错了的那种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3
这也太少了点吧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4
Reply Post by hitduanduan (2013-05-18 00:5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棕色披风 (2013-05-18 00:48)
你的人身自.......
。。。只侵犯白天成不。。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6
真的是加个0都不干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7
他这个侵犯人身自由都指什么情况算?有人科普下么?绑架?软禁?
强制留学校上自习算么?强制留公司加班算么?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8
1个月也就5400多点。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8
Reply Post by 光刃不羡仙 (2013-05-18 00:52):
加个零也不干啊.....这么少....
说实话,加个零我还真干了......
网友评论2013-05-18 00:59
Reply to Reply Post by klkloop (2013-05-18 00:57)
个人理解就是冤假错案,关错了,关人家那么多天赔点钱,换个词儿这应该算是国家赔偿吧,纯脑补。。
网友评论2013-05-18 01:01
Reply Post by 火星老鼠 (2013-05-18 00:58):
说实话,加个零我还真干了......
那得看多久吧,人生最美好的十年给你关里了,等你出来,世界都不一定什么样了,反正我不愿意
网友评论2013-05-18 01:03
100天也就18235元
LOL罗辑思维全国人大代表真三搞笑视频柳岩
Copyright ©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