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连续九年发文要求为红会捐款
整理时间:2013-05-17 16:04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5-18 08:56
» 江苏盐城连续九年发文要求为红会捐款
南都讯 记者王世宇 实习生唐骏垚 江苏阜宁县委办下发特急通知文件,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会捐款,此举在网上遭到质疑(南都昨日A24版报道)。南都记者获得的最新资料显示,近年来在江苏盐城,这类“强捐”现象颇为普遍,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一般情况下,涉及的县市会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干部向红会捐款,措辞不一,但均规定具体金额,不局限于阜宁一县。
下辖县市区层层传达
早在2009年,盐城下属的响水县就已下发通知,“博爱万人捐”参与的对象是各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响各单位干部职工。依据是盐城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类似通知。
根据当年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厂矿企业为单位组织,捐赠一天的工资收入,采取去零取整的方式,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最低捐资额为:县处级以上干部200元,科级干部100元,其他人员50元,多捐不限。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直接向红十字会捐赠。
当年,盐城市盐都区红会在一份内部传真电报中也提到,每人捐赠数额以一日工资为低限,多捐不限。为便于操作,捐赠数额原则上已理顺工资的机关公务员按每人不低于150元,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按每人不低于80元,企业在职职工按每人不低于30元的标准计算。此后几乎每年盐城都会下达类似通知。
根据盐城下辖东台市琼港镇中学官网转发的一则通知,2011年,盐城市委办、市政府办发文要求,在当年的“5·8”世界红十字纪念日期间再次开展“博爱万人捐”活动。通知同样包括了“县处级以上干部(高级职称)150元、科级干部(中级职称)100元,其他人员50元”等字样。
网友不满“被捐款”
南都昨日的报道刊发后,阜宁县2013年下发的文件进入了公众视野。事实上,这已是盐城地区第9个“博爱万人捐”活动,当地的这一要求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的一份文件。
阜宁县红十字会“博爱万人捐”活动负责人曾向南都记者称,上面规定的捐赠要求是原则上的,捐款实际全凭自愿,并强调捐款都是公开的,账目来龙去脉也都比较清晰和全面。
然而,此举在当地早有异议。在盐城人气最高的社区门户“鹤鸣亭”中,网友“三地主”称,“学校让小孩子捐,我不同意。直接扣,没办法”。“jishanfeng”表示,“会从工资里直接扣啦,我一直是被捐款
红会这辈子别想洗白了
网友评论2013-05-18 08:57
不总结吗?
网友评论2013-05-18 08:58
只有豪绅捐了,穷鬼才会捐
捐完 穷鬼的钱四六分
豪绅的钱如数奉还
电影里的
网友评论2013-05-18 08:59
为啥政府的工作方式一值跟不上现代人的思想观念
网友评论2013-05-18 08:59
Reply to Reply Post by hehe133 (2013-05-18 08:58)
让子弹飞
网友评论2013-05-18 08:59
苛捐杂碎。
网友评论2013-05-18 09:01
老家阜宁各种负面新闻,每年至少两次曝光啊这是
网友评论2013-05-18 09:01
滨阜响,穷的叮当响。。指的就是盐城的滨海,阜阳,响水三县。。。
网友评论2013-05-18 09:03
阜宁人路过 就没见正面新闻上过报纸 唉
网友评论2013-05-18 09:13
这个月被捐了400的路过
网友评论2013-05-18 09:14
俺们这学校学生捐钱多的,还评选爱心天使
网友评论2013-05-18 09:31
老家县城也在新闻里面出现了!好欣慰!!!
红会我就呵呵了!!!
网友评论2013-05-18 09:32
你捐钱,单位可以拿红会发票抵税
网友评论2013-05-18 09:33
响水人民表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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