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娃网购一4000元手机 家长拒付款与快递起争执
整理时间:2013-05-14 16:48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5-14 12:31
» 9岁娃网购一4000元手机 家长拒付款与快递起争执
家长经常网购,孩子也偷偷学会了。最近,常州市民陈先生9岁的儿子,就趁父母不在家,在网上订购了一部价值4000余元的手机。直到快递送上门,陈先生才发现。买卖双方就是否应该接单付款问题产生了争执。对此,常州工商部门认为,9岁孩子所签订的购机合同,在监护人不追认的情况下,属于无效合同,陈先生有权拒付款。但是,家长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也应该赔偿商家的损失。
事件:9岁娃上网购买手机
市民陈先生经常通过互联网订购商品。最近,陈先生9岁的儿子涵涵,趁父母不在家,学着爸爸的样子,自己在网上偷偷订购了一部价值四千余元的三星手机。直到快递公司将手机送到家,陈先生才发现儿子的“壮举”。原来,以前爸爸操作电脑时,涵涵有时也在场。看着看着,聪明的涵涵就学会了网购,并偷偷记住了爸爸的密码。趁大人不在家,出于好奇,涵涵就登录了爸爸的账号,自己下了单。
可是,陈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购买手机的意向,而且只是不懂事的小孩子随便玩玩的,因此不应该付款。而商店认为,自己是照单发货,陈先生家里究竟是谁进行交易与商店无关,陈先生有义务接货付款。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只好到常州市消协投诉。
工商:家长需赔偿商家损失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涵涵目前不到10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所签订的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应该得到监护人的追认后方为有效。在此案中,消费者的父母(监护人)不接收所订购手机,因此涵涵所签订的购机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陈先生有权拒接手机。
但是,陈先生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涵涵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由于他的行为让商家误认为有订货需求,并配发了货物,造成了商家的损失。同时,陈先生在平时进行互联网购物时,也没有注意保管好密码,导致涵涵冒用其身份做了网上交易,陈先生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所以,从监护职责的角度讲,陈先生也有义务对涵涵造成的损失负责。
最终,陈先生支付了手机来回快递及其它相关费用合计50元。
提醒
爱网购的家长
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
消协表示,高新技术在方便生活的同时,也会带给我们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如何避免风险,以及如何管理和教育互联网时代的孩子,成为了社会新课题。本案中,陈先生的儿子购买手机这样的通用商品,造成的损失尚且有限,若是孩子不小心订购了某些高额的非通用商品,或者上了某些钓鱼网站,被人偷窃了账号和密码,陈先生的损失就大了。因此,消协提醒,家长在网购时,应该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并给予孩子一些相关教育。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4
熊孩子真能干。。。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4
熊孩子逆天了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4
孺子可教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5
9岁时候的我,还不知道电脑啥样呢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5
4000的交易额都不用验证码的,,,有钱啊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5
要是买充气娃娃爸爸肯定收下了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7
要是我9岁的时候干了这种事情 我会被我爸打爆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7
我九岁还在玩悠悠球
网友评论2013-05-14 12:37
京东到付2W多的孩子有的是
网友评论2013-05-14 12:53
还撒尿和泥的年纪呢
网友评论2013-05-14 12:55
我大常州9岁的孩子都会干这个了啊。。。
网友评论2013-05-14 13:01
Reply Post by 撒哈拉的海风 (2013-05-14 12:35):
4000的交易额都不用验证码的,,,有钱啊
应该是货到付款吧
网友评论2013-05-14 13:22
可是,可以退货啊,为什么争执?
网友评论2013-05-14 13:24
关闭货到付款
可完美破之
网友评论2013-05-14 13:27
Reply Post by 宁愿幸福 (2013-05-14 12:37):
京东到付2W多的孩子有的是
那么,他们买了什么呢?
网友评论2013-05-14 13:28
怎么就知道是小孩买的?
网友评论2013-05-14 13:29
Reply Post by dabing0613 (2013-05-14 12:34):
熊孩子逆天了
网友评论2013-05-14 13:31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宁愿幸福 (2013-05-14 12:37)
京东可以无条件拒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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