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正能量】官二代公务员砍伤邻居获刑13个月,曾称“公安局是我家开的”
整理时间:2013-04-29 11:46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次
【楼主】2013-04-28 09:29
» 官二代公务员砍伤邻居获刑13个月,曾称“公安局是我家开的”
“靖江一公务员因纠纷砍伤人”追踪
新京报讯 江苏靖江市人民法院日前 对当地“公务员持刀砍人”一案作出一审宣 判,刀砍邻居的公务员陆剑波犯故意伤害 罪,获刑一年一个月,赔偿各种费用4.3 万余元。
因陆剑波系当地公安局副政委之子, 砍人现场曾称“公安局是我家开的”,该案 去年8月在网络引起关注。
因邻里纠纷将邻居砍伤
据靖江市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10 日,陆剑波母亲与邻居臧红梅因琐事发生 争执、扭打,陆剑波闻讯赶至,见状持刀 挥砍,致臧红梅头部、右手、右下肢多处 受伤。经泰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伤者臧 红梅左颞顶部、右手拇指、右下肢损伤属 轻伤。
据此前官方通报,持刀砍人者陆剑波 系江苏省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之子,事发 时系靖江市东兴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 员,负责宣传、文化、统战、民族宗教等 工作。事后,靖江市委组织部对陆剑波做 出停职处理。
原告对判决不满将上诉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该案于4月8日 在靖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伤者臧红梅 附带民事索赔各种费用共计15万余元。4 月26日,靖江法院下达一审判决结果, 陆剑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零一个月,赔偿各种费用4.3万余元。
昨晚,伤者臧红梅在电话里向新京报 记者表示,她对上述判决结果不满,准备 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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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东兴的,难怪……
网友评论2013-04-28 09:37
又一个坑爹的,我是不知道这些脑残小伙到底是怎么想的,这种话都说的出来,看样子平时嚣张跋扈惯了。
网友评论2013-04-28 09:38
Reply Post by 那些年一起追过的樱木花道 (2013-04-28 09:37):
又一个坑爹的,我是不知道这些脑残小伙到底是怎么想的,这种话都说的出来,看样子平时嚣张跋扈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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