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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转载】你们要的证据2----动机

整理时间:2013-04-21 18:28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2013-04-22 11:54

» 你们要的证据2----动机
    来源: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32945-1.shtml之某楼回复
    
    
    
    
    
    作者:孙维前男友 提交日期:2006-1-16 20:01:00
    
    我是孙维的前男友,来自你们所熟知的物化92,至于我的真实性,大家也不必去猜疑了,薛钢和陈忠周知道我要来这里,当然,不管他是什么态度,我决定把我心中的孙维告诉你们。
    
    其实那么多年,朱令或多或少是压抑在我心头的大石头,到了今天终于可以放下来了,因为今天闹成这样,唯一的受害者就是朱令,还有孙维目前的老公(抱歉我必须要这么说,因为你早晚一定会知道你身边有条世界上最毒的蛇)
    
    孙维和我的恋爱,过程很短暂,但是我们分手后,孙维对我本人的是非议论却是从未断过,她骨子里是个占有欲支配欲很强的人,对于她所无法达到或者获取的东西,她往往会采取极端的毁灭手段,事实上大学期间我基本都不太相信或者愿意去想她就是朱令案的投毒元凶,至于她被14处审8小时这件事情,班上基本都没人知道,除了几位有限的学生干部和我,她审讯归来之后铁青着脸和我一块去食堂吃饭,其中仅仅说过一句话‘我可算是被朱令给毁了,得’,我当时知道她心中的压力巨大所以没有多说只是把她送回了宿舍楼。
    我们物化92很特殊,有人说我们的集体荣誉感高于一切,实际上,我们各自为政的时候也颇多,简而言之就是有需要的时候我们是一股绳,不需要的时候我们都是沉默的陌生人,这样的班级可想而知,毕业之后联系的也就是那么同寝室的几个人,还有几个以班干部身份联络众人的稍微活跃一些。
    孙维今天混到nokia中国区的某经理位置,我相信有其必然性的,她的个性不甘人下,她当然非常骄傲,不单是她的家庭有过很出色的人物,也因为她一直认为她仅仅是时运不济而已,很多时候她都在逃避现实,当初我也说过很多违心的赞扬她的话,我想她从来不会认为是谎言。
    关于她的为人,我必需要说的一句话就是:不得之必毁之!
    这是我从和她分手之后得出的结论,由于一些原因,毕业之后我们分手了,她至今无法接受我选择了更活泼开朗的如今的老婆,在此后的几年,只要有我出现的北京同学聚会她必然缺席,同学和我聊天,往往都可以听到来自孙维的不利于我的不痛不痒的人品传言,当然,我也是一笑置之,我太了解她了。
    其实,时至今日,关于令人痛心的朱令案,我想网友们都有自己的判断,我不想影响你们的看法,我只想说的是,19岁的我不会具备今日你们如此缜密的思维,如此错综复杂的案情,就算是凶手本人也未预见到的,今天回过头凶手一定会庆幸。
    就这样吧,我并不担心会出现什么特殊的情况,原因很简单,我现在国外,所以我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有什么事我会关注
    
网友评论2013-04-22 11:59


    对于转帖主楼的回复,这个也是动机分析,必须转:
    
    @hongbenren2013 3楼 2013-04-21 14:19:10
    这个问的好:对啊,这么多毒药,“为什么要选择使用铊”来下手?”,神探们又要深思了。。。。呵呵
    -----------------------------
    
    一,凶手曾经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过60年代一个清华学生因为意外吸入了铊 而死亡的案例。 所以,凶手以为即使朱令被检测出是铊中毒,也可以把事情说成是另外一宗清华的意外。
    
    二,铊中毒的症状之一是脱发,符合女人对同性的报复心理:毁容。 现实中很多小三、第三者所受到的报复往往是被泼硫酸。 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在电视剧里面。 使用铊,恰恰证明了凶手是一名女性。
    
    三,凶手要弄到铊而不被人发现,很容易。而如果弄其它毒物(此毒物必须满足上面列举的一、二条的作案需求。),则不一定可以顺利得到 而不被人发现。 另外,此毒物还要满足无色无味、易于投毒而不被受害者当场发觉的苛刻要求。
    
网友评论2013-04-22 12:00


    还有这段:对,是让医院和公安查不出来的化学毒品多了。但这有一个前提,就是这种药物方便得到和便于投毒,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必须是一种,90年代的一个大学三年级学生颇为了解的一种化学药品,这并不多吧?
    因为,当时网络并不发达,不是随手都能查到的。而且教材和各位老师均不会专门教授学生如何选择合适投毒的毒药。
    
    ====
    
    达拉然魔法学院明文规定,有些暗黑的魔法是禁止讨论的,更别说研究了。
    
网友评论2013-04-22 12:02


    这也叫证据,笑死人,楼主我劝你好好看看法律条款
    
网友评论2013-04-22 12:04


    这种东西随便注册个账号一晚上能在天涯编出来好多
    
网友评论2013-04-22 12:05


    这能当做证据?
    
网友评论2013-04-22 12:06


    Topic Post by 全不知 (2013-04-22 11:54):
    
    孙维和我的恋爱,过程很短暂,但是我们分手后,孙维对我本人的是非议论却是从未断过,她骨子里是个占有欲支配欲很强的人,对于她所无法达到或者获取的东西,她往往会采取极端的毁灭手段
    
    她能因P大一点事投毒杀人,倒是还能让这位前男友活着。
    
网友评论2013-04-22 12:07


    诺基亚中枪啊
    
    
    
    
    -----------sent from NgaBrush(v2.5.4) for Windows Phone
    
网友评论2013-04-22 12:07


    动机不是必要的吧
    ----sent from my motorola MB860,Android 2.3.4
    
网友评论2013-04-22 12:11


    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个前男友
    ----sent from my HTC HTC EVO 3D X515m,Android 4.0.3
    
网友评论2013-04-22 12:12


    动机=证据?楼主是法盲还是文盲。
    ----sent from my samsung Galaxy Nexus,Android 4.2.2
    
网友评论2013-04-22 12:16


    怪不得NOKIA不行了
    敢情那货把有能力的高管都毒死了
    
网友评论2013-04-22 12:18


    这是黑大诺基亚的吧。。。。
    
网友评论2013-04-22 12:19


    楼主洗洗睡午觉吧,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基本不可能会有直接证明孙维是凶手的证据,而且以整个事情表现出来的当时的清华管理混乱程度和北京公安废柴程度看估计这案子从头到尾都没发现过什么有价值的证据
    
    ----sent from my zte V880,Android 2.3.7
    
网友评论2013-04-22 12:19


    这男的怎么不自曝下自己的名字
    ----sent from my samsung GT-N7100,Android 4.1.2
    
网友评论2013-04-22 12:22


    网上这帮人瞎掰掰个没完,什么朱令同学,孙维前男友,孙维本人,先证明自己的身份再说
    
    有胆的去露面跟媒体说啊
    
网友评论2013-04-22 12:26


    看这标题,动机都能成证据?
    
网友评论2013-04-22 12:27


    即便是种种迹象表明是xx干的,但没有确凿的证据就是没用的
    
    这个就等若干年后某人良心发现自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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