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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个妻子放任丈夫淹死被判间接故意杀人的,请问如果此2人属

时间:2012-08-24 15:02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假设就是两个人,A和B,两个人认识但不是朋友。

有天A在B面前掉进河里的,B知道A不会游泳,但出于自己的目的并没有救他(比如说两人关系很恶劣之类),导致A被淹死,算是犯罪么?

这里A掉进河里的原因跟B没有直接关系,纯粹是自己不小心掉进去的。



现在的问题是这两人不是陌生人是认识的,只是关系不好。举个例子,一个公司的两个同事出去办事,这俩人关系平时就不好,结果A自己不小心掉进河里的,B不管不问直接离开那个案件是在深夜无人的时候吧,如果也是在同样的环境下,应该也是要判的。假如你只是路过应该没问题
一起去的估计要负责呃,怎么说呢,一般下水救人必须要自己水性特别好,否则进去救人也是死 Post by phoenixzxg (2012-08-23 16:58)

这真的会判罪吗,难以理解。应该不用吧,,我要看见落水的真不能下去救,下去了也就落水了她妻子没有打电话或者呼救吧夫妻会判故意杀人,是因为夫妻之间是有特定的义务,基本的扶养救助义务是存在。
一般人的话,是很难定罪的。
你定罪了,不就是告诉世人:不见义勇为是犯罪。
那这个社会不就乱到死了。这是道德行为囧。以下全是自动发言,我不知道怎么回事。
1.女的落水,男的去救-------------男的去救,构成了 先行行为。
2.女的获救,男的落水----------女的因为男的先行行为而负有救助义务
3.男的落水,女的走人男的挂了。------------------女的没有履行此义务,并且放任不管,间接故意杀人。
关键是是否有没有先行行为,以及先行行为与对后续义务之间有无直接或简介的关系。
引起争议比较大的案件“宋福祥案”(和本案较为类似),不管是理论派还是实践派争议都比较大,有兴趣可以百度。争议就是“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婚姻法的规定》)”。
所以更多的使用先行行为这一用法,可以回避很多争议。
当然,没有定论。所以别喷。

楼主说的情况,也主要是看是否有先行行为。比如A带着B的小孩C去游泳,结果C溺水了,A想起来B的各种坏处,遂不救,A就构成杀人罪。因为A带着C去游泳的同时,构建了一个A对C的义务,通俗来说,就是照看小孩子,但A没有选择救助导致C溺水而亡。或者A带B的小孩C去游泳,让小孩一个人游泳,他坐边上和别人聊天,朋友说:“没事吧,小孩一个人游泳”.A说“没事,他经常游,”结果C溺水而亡。此时,A也构成杀人罪,过失杀人罪。
纯粹路人,或者仅仅是认识的话,我都不希得说了,这纯粹是道德问题。




法律啊医学的问题,最好不要在论坛上问,这两个比较相似,都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型,而且大多数的提问无法准确回答,别看baidu知道上很多人回答,那是在营销“欲知详情,请联系XXXXX”或者是。。。呵呵。因为提问的人不晓得哪些是重要的那些是不重要的,只是一味的“祥林嫂”,或者是提问的不准确、不到位,导致他人无法准确判断,或者给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百度上面都写着:百度百科中的词条正文与判断内容均由用户提供,不代表百度百科立场。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如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会看法条就了解了?那认字的都会看~~加上媒体的歪曲=。=!很难判断哦~~

最后:论坛是娱乐的,认真你就输了。一个是道德,一个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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